南京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追尾如何处理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您的位置:首页  »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 汽车追尾如何处理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汽车追尾责任怎么划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二、汽车追尾如何处理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由于车辆之间跟进间距小于最小安全间距、驾驶员反应迟缓或者汽车的制动系统性能不良,使得汽车追尾现象成为造成车祸的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快车道上,一旦有两车追尾,后面很可能就会牵连一串,造成严重的大型车祸。据交警介绍,很多追尾事故是因为车速过快,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引起的。所以平时驾驶车辆的时候要集中精神,切勿麻痹大意。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广东省在城镇化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对于因建设需要失去土地的农民,政府会支付一笔补偿款。这笔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费和青苗费等。每年的发放标准都不大一样,这和当年的土地年产值息息相关。那么广东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下面请看我们总结整...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不管是电视剧还是电影,还有小品,这些都存在着表演权,那么很多人就区分不了表演权与著作权,而且认为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那么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对于着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表演权属于人身著作权吗 表演权属于人身著...

·起诉离婚多久立案什么时候调解
    起诉离婚多久立案什么时候调解 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即人民法院对已受理的离婚案件,依法律程序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既可以在庭前也可以在庭审中进行。 开庭审理阶段。离婚诉讼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
    离婚的时候是会让很多的夫妻陷入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中的的,许多人如果处理不好的话是会导致许多更严重的问题出现的,双方也都不会愉快的解决,所以您需要了解一下关于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的问题的解决。 夫妻双方离婚谁家想要抚养孩子吗怎么争取抚养权? 在律师...

·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年规定是什么?
    重庆铁路征地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1、铁路占用土地和涉及房屋拆迁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实施,并按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征用补偿标准给予土地征收补偿和按地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等地上物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

·刑法规定打死人坐牢还要赔钱吗?
    刑法规定打死人坐牢还要赔钱吗? 一、刑法规定打死人坐牢还要赔钱吗 打死人坐牢了的情况下依然需要赔钱,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

·破产和解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破产和解管理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已经申请破产的公司,在整个破产流程结束前,债务人因债务问题延期归还或者减免相关债务的问题,可以与有关债权人达成一致意见,从而终止了公司破产流程,这种行为不仅是债务人与债权人双方达成一致,也需要法院的认可才能合法有效,接管破产财产以及处理相关事宜的机...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营养费吗?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营养费吗?1、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一定赔偿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2、若是患者可以活动营养费,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保...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

·对于劳务关系怎么认定的?
    对于劳务关系怎么认定的? 一、对于劳务关系怎么认定的? 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