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签的是阴阳合同,现在房子出问题了,哪个合同有用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房签的是阴阳合同,现在房子出问题了,哪个合同有用
您的位置:首页  »  
 

买房签的是阴阳合同,现在房子出问题了,哪个合同有用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1.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为了规避税费,当事人之间往往会签订两份总房价不一致的房屋买卖合同,由于两份合同约定的不一致,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难免会产生纠纷。

  2.卖房人与买房人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为了配合买房人规避税费,会再行签订一份虚假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为了用于网签备案,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该受到否定性评价,且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和追责。“阴阳合同”不仅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更可能引发履行中不必要的纠纷,造成损失扩大,“偷鸡不成蚀把米”。

  3.阴阳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吗?根据《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阴阳合同只是为了谋取私利并非损害国家利益,所以只能认定阳合同中关于房价价款的部分无效,而其余部分则有效。在司法实践中,阴合同被当作是双方真实意图的表达,所以通常被认定有效,如果一方要求继续履行,那么另一方应该履行。这样买方也很难以合同无效为理由解除合同。

  4.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判定?如果阴阳合同对房价价格不一产生纠纷,一般以以下两种方法处理: 一般的原则是,合同需要备案,所以以备案的合同为主。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并未被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又有违法利益,那么价格就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来,对于备案合同中未约定的,而阴合同中又有相关内容,那么就以阴合同的约定来执行。如果两份合同都没有备案,那么就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法院是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主,除非有证据表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了避税或骗取贷款等原因签订的虚假价格。此处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证据和举证责任是有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虚假,谁就承担这个责任。

  5.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根据以上规定,买房人和卖房人约定同时付款和过户的,一方不能以对方没有付款或过户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同时履行。

  6.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买房人和卖房人约定付款之后交付房屋的,在买房人未按约付清房款的情况下,卖房人享有先履行抗辩权,有权拒绝交付房屋,因此,本案导致房屋未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交付的责任不在于卖房人,买房人无权要求卖房人交付房屋,更无权要求卖房人赔偿所谓迟延交房的损失。

  7.二手房交易中签订的阴阳合同,往往不会被法律认可。所以一旦产生纠纷,不一定要得到法律维护。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每一个买房的人都希望最后的房子是自己满意的样子,但是实际中经常出现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现象,也就是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如遇到以下情景,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盜窃罪犯罪中止之后可以减轻刑法吗?
    盜窃罪犯罪中止之后可以减轻刑法吗?是可以减轻的;《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的特征...

·认罪认罚协议如何签订?
    我们常说“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法律的层面上确实是这样。如果犯罪嫌疑人主动承认犯罪事实,承认所作所为,认错态度诚恳,则可在法律层面上得到一定的宽大处理。那么认罪认罚协议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简单的介绍一下吧。 一、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是认罪、认罚、从宽 认罪是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都知道可以生二胎了,也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存在一个误区,他们认为社会抚养费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事实上还是需要进行征收的,比如说有的人超生第三胎。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

·在我国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首先
    在我国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交当事人本人书写的授权委托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从我国领域外寄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有些情况下出租的是住宅用房,而有些时候也会出租办公用房。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进行房屋租赁需要办理登记备案,但这并不是针对所有的房屋租赁情况。那实践中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年最新购销合同模板,购销合同怎么写才是规范的? 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一般经销商与公司业务常用的合同版本,属于比较常见的模式,那么购销合同怎么签呢,购销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哪些条款呢?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购销合同模板,供您参考使用。 购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签订...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用吗? 近年来的土地政策虽然称不上是日新月异但也是和从前有了许多的不同,毕竟时代在飞速地发展着,而政策又往往和时代息息相关,有朋友疑惑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在有没有用处,我们就整理出了以下的一些情况,供您查看。 一、九六年桂林征收土地政策对现...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签订二手房合同时有哪些常见问题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二手房合同中买卖双方最容易忽视的几个问题: 1、购房者未能成功申请贷款。 目前,通过贷款支付主要房款是大多数购房人的首选付款方式,但如果买方不能通过银行审查,又该怎么办?买卖双方应当根据双方的实际付款能力进行约定,可以选择如果...

·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怎么做?
    一、新员工入职破冰培训怎么做? 破冰一词源于英国,意即打破僵局,缓和气氛的意思。该词被引入国内,意思是让一群陌生人通过自我介绍和一些简单有趣的游戏让您在短时间内达到相互熟悉,相互交流的目的。 新员工入职活动要让在场的每个人都参与进来。这不是陈词滥调,因为这样员工们才会觉得心理...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