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造成合同效力待定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及客体方面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中分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订立的合同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二是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其中包括四种情形:1、根本无权代理。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3、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进行的代理。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三是无权处分行为。二、效力待定合同怎样才能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当法定代理人追认、本人追认或者有处分权人追认后方才生效,否则就不会发生法律效力。效力待定的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其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亦即未“依法”成立),因此在《民法通则》及原《经济合同法》中将其归类到无效合同的范畴。所以《合同法》在制订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如经相关权利的追认便具备了合同有效的条件,亦即解了“不合法”的问题,从而认定其为有效。这样既不损害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又充分尊重了当事人或相关权利人的意愿,应当该是符合客观事实要求的,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效力待定的合同也就是不确定合同是否有效的合同。导致合同效力待定的原因主要是合同签订时没有完全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对合同效力进行审查,如果签订合同时没有完全满足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效力将待定。此时,当事人如果想让合同生效,就要及时进行追认。否则如果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将会给当事人造成不利的影响。
  
  
  

·杭州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现在很多城市都有对五险一金的规定,在杭州也一样,很多人在杭州工作的时候都会购买五险一金,很多单位甚至都会包办,那么您对于杭州五险一金比例的详情都了解了吗?今天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一、杭州五险一金比例是怎样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杭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即使是对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保险合同,在订立生效之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但对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了解这个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当然,也想知道保险合同解除后能退保费吗。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马上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
    怎么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量刑处罚依照刑法第176条的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不续签有没有补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
    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被骗后如何报案?因为网络的发展,近年来通过网络进行诈骗的行为越来越常见,许多对诈骗防范意识不强的人很容易落入网络诈骗人员设下的陷阱,导致财产的损失。网络诈骗花样众多,一般都会由团伙实施。那团伙网络诈骗怎么量刑?当事人被诈骗后应怎么报案?我们将通过以下内容为您...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一般从原则上来说是需要到其中一方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才行的,但是当前有许多夫妻由于发展的需要,所以并不会待在同一个地区不会一直在老家进行发展,所以可能会需要在异地办理离婚,但在外地办理离婚的话很多人都不知道要如何进行,那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呢? 在外地如何向法院起诉离婚 ...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
    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起诉被告的情况,因为我国现在是一个法制社会,在法治社会中我们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也就是在法庭之上,解决两个人之间的纠纷,有时候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那欠条诉讼时效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欠条诉讼...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
    对真心想买房,真心想卖房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并不希望出现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因为这会破坏他们的交易目的,甚至会给他们带来经济损失。那从法律的角度看,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做的具体介绍。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我国公民在申请个人知识产权专利的时候,国家并不是免费的进行登记的,根据申请的不同的知识产权专利,需要向国家交纳一部分的费用。所以公民在申请知识产权专利的同时,肯定就需要知道知识产权专利申请费用是怎么规定的?知道申请知识产权专利的收费标准以后,才能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