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如果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1、法院调解
  
  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2、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二、起诉离婚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根据人民法庭审理的诸多离婚中被告不到庭的情况,可分为两大类型:
  
  1、被告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
  
  2、被告有明确的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
  
  针对第一类型离婚案件中的被告当事人确因下落不明,无法通知其到庭应诉。法院的处理方法:对这类离婚案件当事人不能到庭作出了可以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的规定,那么公告期满就意味着依法向其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依照《民诉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针对第二类型:被告有明确地址,又通知了其本人,本人因种种原因不出庭应诉,其处理方法因目前法律尚无明确规定,导致处理感到困惑。法院会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出于不愿离婚等目的,接到法院的传票,就是不到法庭出庭应诉。对于这类离婚案件,分两种情形处理:
  
  一是本人 确不愿出庭参加诉讼,但以书面的形式向法院陈述意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3条之规定,可以依法缺席判决处理。
  
  二是本人既不愿出庭应诉,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书面的离婚意见,对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可按该司法解释的第112条规定的属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因为这类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负有对小孩的抚育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相关案情,故经两次传票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可以依法拘传其到庭参与诉讼。
  
  (2)当事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出于离婚后,其小孩无人护理等多方因素的考虑,不愿配合法院,拒不到庭应诉,致使案件无法审理。对此类离婚案件的处理,首先要多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思想工作,促使其配合法院的庭审工作,代理其子女出庭应诉,以便法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如果通过法院多方做工作,监护人仍不愿出庭应诉,人民法院可以比照最高法院的《民诉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2条第二款“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的规定,依法对监护人拘传到庭,参与诉讼。
  
  并不是说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了。只能说此时无法以协议方式离婚,但想要离婚的一方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这样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还是有可能离婚成功。所以,不要认为只要自己不同意离婚,最终就不能离婚了。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
    商标异议流程是什么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局驳回对商标的注册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在一定的时间内,要求商标局拒绝通过其他人注册该商标,这个是为了保护商标的先注册人的利益。但是,必须是商标局主动提出商标异议才可以保留一定得时间,因此我们需要办理了解商标异议流程的有关事宜。 一...

·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什么
    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什么关于船舶留置权的实现,并不是我们认为的船舶留置权的取得。取得时首先得,而实现则是后面的事情。而在具体实现船舶留置权的时候也有一些地方需要当事人注意,那到底船舶留置权的实现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船舶留置权的实现,即船舶留置权作为担保...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
    成年人死了父母要还债吗子女去世,如果其生前留下债务的话,债权人通常会找其在世的父母追偿,其父母通常也会清偿债务,但需要明确,子债不需要父还,如果其父母继承了遗产,则在其遗产中清偿相关的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征地补偿标准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我们就将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您: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湖...

·偷沙子获利几千万怎么判刑?
    偷沙子获利几千万怎么判刑?偷沙子的行为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是盗窃罪,偷沙子获利几千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且情节特别严重,故此处罚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具体的处罚理由如下: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

·外观专利改动多少才不算侵权
    外观专利改动多少才不算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相同或相近似的认定:(1)两者的形状、图案、色彩等主要设计部分(版要部)相同;(2)构成要素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如何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目前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是很多企业的主要方式,在现有的经济条件下,人们都跃跃欲试的想要购进或者甩出手中的股权,特别是在这个企业重组的被收购的狂热年代。股权转让后所持股权的债权债务也一并转让,同时,还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等等的问题,今天就计算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

·民警超期羁押属于犯罪行为?
    民警超期羁押属于犯罪行为?一般来说,超期羁押行为既可能成立非法拘禁罪,也可能成立滥用职权罪。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对超期羁押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案件,有的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定为滥用职权罪。我以为,对于故意实施超期羁押构成犯罪的,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1、滥用职权罪的成...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吗?在实践中,我们知道企业或公司都会有法人代表,在法律和行政事务上的一个代表,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权利义务的一个人。那么在合伙企业有法人代表吗?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的吗?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合伙企业法人代表是按股份决定...

·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赔偿中会有关于误工费方面的赔偿,而在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的时候,除了要知道赔偿对象的收入情况外,还要知道具体的误工时间。到底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误工时间怎么算固定收人误工时间一般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但受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