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包括哪些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预先规定条件主要包括购买价格,认购比例,认购期间。附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司股票权利的债券。这种债券的购买者可以按预先规定的条件在公司发行股票时享有优先购买权。第四节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第二十七条公开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公司,除符合本章第一节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三)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符合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公司除外;(四)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司债券余额不超过发行前一年末净资产额的百分之四十,预计所附认股权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金额。 前款所称认股权,是指上市公司约定的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履约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按约定价格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的权利。第二十八条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应当申请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附认股权公司债券中的公司债券和认股权分别符合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的,应当分别上市交易。第二十九条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一年。 债券的面值、利率、信用评级、偿还本息、债权保护适用本办法第十六条至第十九条的规定。第三十条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发行人提供担保的,适用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至第四款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认股权上市交易的,认股权证约定的要素应当包括行权价格、存续期间、行权期间或行权日、行权比例。第三十二条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第三十三条认股权证的存续期间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第三十四条认股权证自发行结束至少已满六个月起方可行权,行权期间为存续期限届满前的一段期间,或者是存续期限内的特定交易日。第三十五条募集说明书应当约定,上市公司改变公告的募集资金用途的,赋予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综上所述,附认股权证其实是公司债券中的一种,一般证券市场的特征都是高风险,而很多人又会投机取巧,既然选择了证券市场那么就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责任。一般这种债券购买者在公司股票发行时拥有优先的购买权。
  
  
  

·交通事故死亡最高赔偿的标准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征地拆迁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近年来交通事故死亡率居高不下,在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时国家会根据规定给予一定的赔偿金,以保障让家人不陷入到经济困难当中,交通事故死亡有一定的赔偿标准,根据各种不同情况也有一定的赔偿限制,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
    一、对公司财产申请参与分配异议提起诉讼的流程是什么?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
    签订合同怎么处理的注意事项1、合同正式签订后可以口头更改。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的,应遵循主合同约定采用书面的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如果未作出明确的变更形式约定,口头变更也是有效力的。 2、合同印章反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通常当事人为...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小企业经常需要进行融资等活动,这是因为中小企业都需要扩大生产获得更多的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中小企业融资需要进行担保,那么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融...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
    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是什么 众所周知,工程质量管理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是极其重要的一环,有助于您讲责任落实到人,所以使得工程质量管理变得高效成为了尤为重要的目标,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的管理工程系统,确保工程质量。所以首要是了解了工程质量管理高效原则,接下来由为您解答。 一、底...

·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什么?
    夫妻感情出现问题严重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难免会走法律程序去解决问题。一方就会提起诉讼离婚,无论原告方还是被告方,诉讼离婚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多加注意。这些都是胜诉的关键条件。以下是我们总结的诉讼离婚开庭前后应注意的事项。 一、开庭前准备的注意事项 1、如果你聘请了律师的话,最好能在开...

·年廊坊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年廊坊征地补偿新标准有哪些? 廊坊征地补偿新标准 1、廊坊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

·企业融资利息大致区间在多少
    企业融资利息大致区间在多少?企业可能会由于资金无法到位而导致经营发生困难,对于企业来说,应及时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企业有可能会面临倒闭。而企业融资的方式较多,但无论哪种融资方式,都需要支付给对方一定的利息。那企业融资利息大致区间在多少?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企业融资利息大致...

·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该怎么办?
    业主向政府有关部门查询了解相关情况,查清办不了房产证的原因。一般来说,开发商无德,政府监管部门失职,都有可能导致已购房屋办不了房产证。比如由于违规开发、建房手续不全,或者是没有按规划建房,没有按当初审批下来的诸如容积率之类建房,还有开发商欺诈已将房屋抵押等都有可能成为未办理房产证...

·容留他人吸毒情形
    吸毒者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查处,往往借用不具有案底人的身份证进行开房, 如何追究提供身份证者的责任,提供身份证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提供场所,所以明知他人借用身份证开房用于吸毒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但是不明知他人用于吸毒的,由于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 酒吧经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