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要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去看,如果故意伤人行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客观情况看,伤害的结果可能有轻微伤、轻伤、重伤和伤害致人死亡等几种情况。这几种情况的伤害,只有轻伤、重伤和伤害致人死亡才构成犯罪。究竟是哪种程度的伤害,要由法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来确定。
  轻微伤通常是指由于行为人的殴打造成他人身体的疼痛或者轻微的肉体损伤如脸被打肿、鼻子被打出血等等。这种伤害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因此,不构成犯罪。如甲16岁,初三学生,甲因同学乙打球时撞到倒了他,甲爬起来朝乙脸上一拳,把乙鼻子打出了血,鼻梁红肿冲血。甲的行为虽然伤害了乙身体,但其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行政处罚或赔偿医药费或给予纪律处分,不追究刑事责任。
  轻伤,是指由于各种外界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一定程序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也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如甲与乙因小事发生纠纷而,甲上前打了乙几拳,将乙鼻骨打断,眼睛被打伤致视力下降。甲对乙的伤害属于轻伤。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重伤是指人体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机能或其他对于人身有重大伤害的损害。
  肢体残废是指由各种因素致使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功能;毁人容貌是指毁损他人面容,致使容貌变丑或者功能障碍;丧失听觉是指受伤后,一耳语音听力减退至91分贝以上,或者两耳听力减退至60分贝以上;丧失视觉是指受伤以后一眼盲或两眼视力低,其中一眼低视为2级或者眼损伤或颅脑损伤致使视力缺损(视眼半径小于10度);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功能严重障碍。
  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是指除上述伤害之外的损伤,如严重的烧伤、烫伤、神经机能失常等。如李某因与王某有仇,意欲报复,于是趁乙不备,将事先准备好的一瓶浓硫酸向乙的脸上泼去,致乙面部烧伤,眼睑、鼻子和左耳烧烂,致乙重伤。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
   二、故意伤人的怎么进行赔偿
  刑法第36条明确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伤害他人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赔偿标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答案当时否定的,任何事情都有一个度的问题,故意伤害罪也不例外。而实践中,只有在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并且造成了轻伤、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如果造成的仅仅是轻微伤,那么就不以犯罪论处。
  
  
  

·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在夫妻分居的情况下,很多时候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的,当然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此时并不需要慢走法律中关于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那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诉讼离婚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

·辞退哺乳期的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辞退哺乳期的员工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

·行贿罪的具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行贿罪的具体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为失信名单。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二、法律规定是...

·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
    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 我们围绕交强险致残赔偿额度是多少这一问题,向您介绍了交强险赔付金额限额、交强险赔偿问题、赔偿范围、赔偿程序、免责不赔偿范围,理赔程序等这些方面的细节问题。同时,我们也介绍了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中有责任及无责任的赔偿限额问题,希望通过我们的介绍,您能对交强...

·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警察在现场进行勘察后,要对双方当事人的责任进行认定。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才能对下一步的事情进行处理。那么,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一方全责,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针对“交通事故全责怎么处理”这个问题,做了以下的相关回答。一、交通事故全责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

·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存在哪些问题?
    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存在哪些问题?在一些企业事业单位、教育机构都用聘用报保安,这些保安有些是自主招聘入职的,但大部分是由保安服务公司所提供的,所以保安服务公司的市场还是比较大的,不少企业想改制为此种形式,但难免存在困难。保安服务公司改制存在哪些困难?1、忽视了利用市场配置保安资源的作...

·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
    在当事人进行相关国家赔偿申请时已经是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核的,但是由于部分环节的出错相关赔偿是属于不符合实情的。那么,实体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重新审查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再次申请审查的,同时当事人应当提供有力的新证据。 一、决定驳回国家赔偿请求后能否申请...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