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上成立分公司流程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成立分公司流程
  
  
  一、名称核定: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6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
  
  
  三、工商登记注册
  
  
  1 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
  
  
  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
  
  
  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
  
  
  4、行政公章
  
  
  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
  
  
  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六、税务登记证(地税)
  
  
  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
  
  
  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营业执照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银行开户许可证
  
  
  我国公司法中对于成立分公司有着一些列规定的流程,该流程中所包括的所有准备事项,以及手续都是必须要去办理的。而且有些手续的办理是涉及到几个机构的,那么在办理这些手续的时候,我们就需要提前准备好计划,以免到时候慌乱出了差错。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有哪些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 个人独资企业中的“人”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之外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版权保护期具体是多久
    版权保护期具体是多久一、版权保护期具体是多久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

·员工借调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员工借调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各公司在社会生活当中能够立足的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在于现在公司经营的时候合作肯定是少不了的。合作共赢也是各企业经营的一个最终目标。因此有些情况下,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员工借调也是比较常见的。在行为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员工借调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员工借...

·拒不履行裁判拘留多久时间
    拒不履行裁判拘留多久时间1.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除对被执行人予以处罚外,还可以根据情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被执行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的信息向其所在单位、征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通报。2.对方如果有藏匿、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法院可以采取司法...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1、中国对非法行医罪既遂的处罚标准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多少?
    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多少?合同到期不续签赔偿劳动者工作年限所对应的时间的工资金额。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 如果合同自然到期终止,劳动者要求继续签订,用人单位应该签订,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法中经常居住地?一、根据经常居住地定义确定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 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

·取保候审能医保报销吗
    取保候审可以医保报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71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

·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
    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2、房屋产权是否...

·无效婚姻的相关规定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几类婚姻为无效婚姻,这样的婚姻在法律上没有得到确认,当然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了。造成无效婚姻的原因很多,婚姻法是这样规定的:“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