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有哪些?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的规定:评残标准分为10级,1~4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5~6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7~10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本条所称的“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包括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员工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1~10级伤残的,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孕期,是指女职工怀孕期间。产期,是指女职工生育期间,国家规定产假正常为98天,符合奖励或延长产假情况另计。哺乳期,是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法律对三期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就算是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如果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劳动合同法考虑到老职工对于企业的贡献较大,再就业能力较低,因此加强了对老职工的保护,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如果是男性职工,通常是55岁以上了,这时即使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只能养着直到退休了。适用时需注意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职工必须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才符合解雇保护条件,如果只是年龄达到条件,但未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用人单位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雇。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这份合同的约束就开始生效,这份合同是在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的条件下诞生的,法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这份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依据,在劳动者身不由己的条件下用人单位落井下石自然是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会给出最公正的判决。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新农村征地拆迁程序 一、征地程序: 1、办理用地申请 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拟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用地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

·夫妻一方申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申诉离婚其实也就是指的诉讼离婚,这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但很多时候夫妻都是协议离婚不成功了之后,才会选择通过这样的方式来离婚。而这个过程中自然需要提供相应的资料,那么申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呢?我们整理了相关内容,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之——必备材料 (...

·2023年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哈尔滨铁路局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用人单位录(使)用劳动者,必须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合同生效时间。未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合同生效时间。《国家铁路劳动...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其中一项为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 一、房屋租赁合同什么时候交印花税及方式? 1)...

·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出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1、提供专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证,土地平面位置图,与无形资产出资有关的转让合同,交接证明等。 2、填写...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是谁,有哪些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是谁,有哪些规定?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主体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4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定: 1、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鼓励有条件...

·工地死亡项目部包工头责任是否需要承担?
    工地死亡项目部包工头责任是否需要承担?工地死亡项目部包工头责任是需要承担的,首先我们看看老板和死亡那个之间的关系:属于事实合同的劳务关系(雇佣合同也是劳务合同,享受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 再次,看守工地意外死亡,得分很多种情况,很麻烦。说几点希望能帮到你。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贸易合同中保险怎么写?
    贸易合同中保险怎么写? 贸易合同中保险怎么写?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应该知道贸易合同的定义。知道了贸易合同的重要性就知道了贸易合同中保险也占有重要地位,它的货运保险条款有哪些?货物运输保险又作何讲?我们就和您一起来谈一谈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写法。 一、贸易合同的定义 贸易合同...

·法律规定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商业受贿罪是指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那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换一种说法,就是哪些行为会构成商业受贿罪?下文中我们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商业受贿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

·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普通老百姓之间经常会因为一些问题发生纠纷,发生纠纷的话,肯定是需要解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我国有很多种,比如说调解以及诉讼方式在诉讼的过程当中也有着,申诉和控告,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控告和申诉的区别是什么?一、刑事案件申诉控告有什么区别?1、享有权...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