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ʦ绰13951899110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λãҳ  »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

www.nj48.com Ͼͬʦ

    缓刑考验期间再犯新罪会怎么处罚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依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数罪并罚。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缓刑作为一种特殊的行刑制度,是对犯罪分子判处一定的刑罚而附条件地不执行。由于原判刑罚尚未实际执行,因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不属于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又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情形,不适用刑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缓刑考验期间如何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一)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二)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三)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四)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期,所以判决之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缓期考验期。无论是在缓刑期间还是缓刑期满之后,即使行为人在五年之内又再次犯罪,并且属于故意犯罪不说,还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其实这些情况下都不能成立累犯。毕竟缓刑期内刑罚没有执行完,而成功的执行完了缓刑之后,也是视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但要是假释期满之后,则就有可能构成累犯了。
  
  
  

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
    从签合同到合同履行完毕,一般需要一定的过程,而在这过程中,没有人可以预测到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的事情,所以您即便签了合同,之后又发生纠纷也是很有可能的。那么,当遇到合同纠纷时该如何保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呢,而解决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哪些呢?下面为您具体介绍。 一、合同纠纷该如何保存证据 ...

哪里能查到公司未偷税漏税
    哪里能查到公司未偷税漏税?公司偷税漏税的记录一般是查不到的,偷税漏税的案底只有国家机关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查询,以及律师为了办案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普通个人以及企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批准查询他人案底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一死三伤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都是有法律规定的,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要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要伤残赔偿金、死亡的要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家属办理丧事支出的合理开支、被抚养人的...

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景观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经济的发展,带来的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随着,人们的消费方式也发生了改变。越来越多的人采取旅游的方式,或者参观旅游景点来作为自己的外出游玩主要方式。所以,有很多的旅游地重视旅游景点的建设。国家为了能够更好的保证景点参观安全,制定了专门的景观工程质量管...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一、集体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

1亿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立即缴纳吗?
    1亿投资公司注册资本需要立即缴纳吗?不需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工商登记制度的一项改革措施。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外,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现在一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在生活中,您都遇到过想买房子,但是资金不足,需要办理购房贷款。而且办理购房贷款的时候是需要买房人签订一系列的合约的。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想把房子过户给孩子,但是房子的贷款还没有还清。那么离婚房产给孩子房贷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 一、离婚后按揭房子...

离婚抚养费收入减少是否可以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支付?
    离婚抚养费收入减少是否可以请求降低抚养费的支付? 揭某工作变动后经济状况明显下降,可能对其生活造成困难,属于法定应当变更的事由。如果并未造成其生活困难是不能准予其减少抚养费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子女...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是什么? 在现代经济中,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是保障当事人双方权利的重要依据.但交易风险无处不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的经济和财务状况等随时可能发生变故。在明知立即履行合同义务可能遭遇巨大损失时,如何运用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概念来规避潜在的风险,减少经济交...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什么是土地使用税?违反了相关规定该怎么处罚?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