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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不开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
  
  单位如果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话可以到当地的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职工或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之后,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本身就是公司应尽的义务,不仅如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当中的条款必须符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实际原因才行。
  
  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天申请辞职,而且按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公司必须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造成劳动者损失的,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主要依据如下: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社会保险法对此也进行了相应的规定,用人单位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拒不向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问题?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
  
  (1)工作交接;
  
  (2)工作终止;
  
  (3)财物返还;
  
  (4)债务清偿;
  
  (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
  
  (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综上所述,可能出于各种原因,公司不愿意提供双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给员工,除非是员工没有按照正常的离职手续办理,或者其他情况,员工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的,但是如果是员工自身原因那么就要反思自己,公司也没有义务为此开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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