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时常发生,而交通事故所产生的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往往成为人们殷切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它的定义是什么,因为这是影响该标准的因素之一。它指的是因交通事故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死亡而导致的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损失,之中损失不包括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精神损失。从权利和义务角度来说,获得赔偿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的权利。而从主体来说,该权利人是死亡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亲属而非近亲属以外的第三人。同时法律对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亲属也有限制。但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之间对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又是该如何分配的呢?我国在《民法典》中对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近亲属做出了限定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第二步是要分清是依据《民法典》还是保险法的规定。假设受害人不是保险的被保人,则从《民法典》的角度去考虑。如果一个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上述的近亲属都存在,该如何分配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呢,是否可以完全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给予分配呢!因为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死后所产生的,所以它不属于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的遗产也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所以夫妻中生还的一方是不能对其随便处分的。在前述情况下,当然其他任何非死者的近亲属的以外的人都无法对该死者所留下的遗产主张任何的权利。由于我国的国情比较复杂,有完整现代法制体系建立较晚,我国对于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的具体分配明文规定。事实上,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作为一种对因交通事故致死的人未来可能产生的财产性收益的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如果进行分配是可以参照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的。《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因交通事故致死在活着的时候在未来可能支付的抚养费等。所以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利益,充分体现了我国立法上人权保障的思想。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继承有相关的顺序,一般来说第一顺序由配偶、父母和子女共同享有,其性质属于法定继承。在前述情况不存在时,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其性质依然为依法继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交通事故致死而获得的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不应适用《民法典》1130条之规定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分配的情形:其中应当考虑死者与奇景亲属之间的关系,还应当考虑未成年人。一般来说在类似案件中,法院当事人没有提及要分配的不会主动对其分配。如果是买了保险,就应该按照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分配。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2023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是指单位或个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务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之所以规定数额较大这一条件,是因为法律有明文规定,那么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2018是什么呢?根据最新司法解释,数额较大一般规定金额在六万元以上,也就是说超过六万元,就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
    在如今的社会上,当我们的人身安全受到危险或者权益受到损害我们都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向法院诉讼来保护自己的,但是也不是所有的事情向法院诉讼都会受理,也不是所有的事只要我们诉讼就能得到相应的赔偿或者让对方定罪的,那么嫌疑人不认罪定罪可以吗,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嫌疑人不...

·派遣工能否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江苏省的不予支持,根据江苏高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指南》第3条、江苏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第10条均规定,被派遣劳动者请求与劳动派遣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不予支持,但劳务派遣单位同意的除外。...

·房产抵押合同合不合法
    抵押合同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以物质财富和为非物质文化财富为基础进行抵押关系所签署的相关约定。至于抵押合同是否合法,要看抵押合同的签订是否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合法的抵押合同主要是指不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所签署的相关抵押合同。换句话说不合法的合同的确定是出于在合同的双方当中,有一方以欺骗...

·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实习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其他说明。那么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和《劳...

·退休人员索赔误工费的
    退休人员索赔误工费的,一般法院是不予支持的。退休年龄不能与劳动能力划等号,对超过退休年龄人员的误工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超过退休年龄确已丧失劳动能力的,误工费不予支持;对受害人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未丧失劳动能力,且因损害而导致其误工收入减少的,误工费则应综合多种因素酌定。《民法...

·怎么区别传播性病罪与故意伤害罪
    1、侵害的客体不同。传播性病罪侵害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和他人身体健康,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只是他人的身体健康。2、行为表现不同。传播性病罪必须采取卖淫、嫖娼的行为形式。故意伤害罪则一般采取暴力等行为形式和特定情况下的不作为形式。3、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传播性病罪的...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赔偿标准
    一、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 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 (法办﹝2011﹞159号)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

·夫妻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该约定有效吗?
    1、(一)债务属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言的。婚姻法规定的个人债务包括:(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

·和公司解除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
    和公司解除合同违约金如何计算?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