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自从醉驾入刑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自从醉驾入刑后
您的位置:首页  »  
 

自从醉驾入刑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自从醉驾入刑后,藐视法规继续酒后驾车的人群少了,大家都知道醉驾并不是普通的罚款就可以了,醉驾容易带来巨大的危害,社会危害度并不低,那醉驾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呢。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醉驾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先明确什么是醉驾,字面上理解是喝酒后驾驶机动车,酒驾和醉驾是不一样的,这反映在相关的酒精血液含量标准上,《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20到80毫克的血液酒精含量为酒驾,而大于80毫克的为醉驾。在最新的酒驾和醉驾规定中,也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中,已经不存在驾驶证扣分的操作了,发现喝酒开车情况的,会直接对驾驶证进行扣留或者吊销。酒驾在未形成犯罪行为时,在行政处罚上的处罚标准具体体现在对驾驶证的处理和罚款。酒后驾驶,未造成交通事故时,扣留驾驶证半年并处以一千到两千的罚款,如果再次被发现有酒驾行为,除了吊销驾驶证和一千到两千的罚款外,还处以最高为十天的拘留。未形成犯罪时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形成犯罪后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无论是酒驾还是醉驾,只要是因为喝酒驾驶做出了犯罪行为,都需要负刑事责任,也就是所谓的入刑。醉酒驾驶,在新的法规中规定醉驾第一次被发现时就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在五年内不可以重新考取驾驶证。在新的法规中,无论醉驾有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一律算作犯罪行为,未造成人员伤亡的醉驾行为以危险驾驶罪论处,造成人员伤亡的醉驾行为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实际上,造成人员伤亡交通驾驶行为都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只是如果驾驶员存在醉驾行为,在定罪时会从重处罚。被认定为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修正案草案,会被处以拘役和罚款。相比于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的处罚就没有那么低了,就已有的交通肇事罪处罚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中规定了量刑标准,造成一人死亡或三人重伤的,根据具体情节,犯罪分子会被处以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严重的会被处以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而其中如果存在酒后驾驶车辆的行为,致使一人及以上重伤,即便不满三人重伤的标准,也一样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在未进行道路安全法和刑法草案的推行前,关于酒驾和醉驾的处罚力度都不高。酒驾和醉驾在未造成人员伤亡时,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也并未涉及其他罪名,危险驾驶罪是新规定推出后才有的罪名。旧规定中,发现有酒驾行为的驾驶者,虽然也是扣留驾驶证和罚款,但是扣留的期限只是三个月以下,罚款金额也仅为两百到五百元。而发现有醉驾行为的驾驶者,只是扣留三个月到六个月的驾驶证和十五日以下的拘留。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
    女方能否要求离婚经济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之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
    没办他项权证放款了不办有什么好处?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管部门核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的法定的凭证,房屋他项权证是由他项权利人执行的,依法享有行使他项权利,实收法律保护的一项权利证书,没有办理他项权证是很难从银行取得相应放款的。无论是贷款买房还是一次性付全款买房,只要签订了买房合同,...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降薪,可以不续签合同,公司会赔补偿金。 劳动合同期满后,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均应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

·没结婚不支付孩子抚养费犯法吗?
    现在社会上很多未婚先育的情况,没有登记结婚但是却生下小孩就是一种很冲动的行为,如果之后发生感情破裂或者是背叛导致分手,然后一个人抚养小孩,那么没结婚孩子抚养费犯法吗?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子女抚养费概念 未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父母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

·一、临时牌照过期了出交通事故保险赔吗?
    一、临时牌照过期了出交通事故保险赔吗?临时牌照过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帮助伪造证据罪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犯罪行为,不仅侵犯了国家的治安管理秩序,而且可能对其他人造成经济上、身体上的损害,甚至造成家破人亡的后果。对于犯罪行为,您都是十分痛恨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人因不懂法帮助朋友、亲人伪造证据,也有的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胜诉,这些都可能构成伪造证据罪。帮助伪造证...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吗
    两性之间如果建立的是同居关系的话,这样一是不稳定,再一个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而在感情不再的时候,就会萌生解除同居关系的念头,那此时一方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吗?现在,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告重婚罪什么部门处理
    告重婚罪什么部门处理 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规...

·刑法、新刑事诉讼法自首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制度践行的是以人为本的理念,这一理念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中又有着十分具体的体现,如关于自首从轻处罚的规定。对于从轻处罚的具体内容,仍有人不很了解。可刑法、新刑事诉讼法自首的规定是什么?文章后面会为您解答。刑法、新刑事诉讼法自首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犯罪...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鉴定没有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达不到伤残等级,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