Ͼ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ʦ绰13951899110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λãҳ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www.nj48.com Ͼͬ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司法解释是对于有关的人员的法律帮助,只要有关的人员进行合理的处置就可以,但是问题的关键是自己的处理方式需要符合国家的有关的额规定,当事人不能因为自己的权益问题,而造成自己的错误的发生,这样就会侵害自己的权益,即使自己是醉驾。
  
  

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一、刑法中破坏军事通信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1、构成破坏军事通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

刑事判决书(再审后的上诉、抗诉案件二审改判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30

  
  (××××)×刑再终字第××号
  
  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

中介买卖房屋的注意事项
    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并不相识,所以面对可能的诈骗,就要查明对方的身份及房产的真实信息。最可靠的办法是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查看中介门店的营业执照,从而了解中介公司的资质。到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时,要付30元的费用,除了查看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同时别忽略了土地状况、...

怎么投诉企业欠债不还
    1、起诉(即打官司)需要到法院申请立案。2、需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3、法院审判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债权债务关系明确,适合督促程序的,可以申请支付令。5、如果是拖欠工资(劳动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

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多少?
    苏州离婚房产过户费用多少?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离婚房产过户是否收取契税分情况处理:夫妻离婚,对共有房产重新分割或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原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离婚时权属发生变化的,应按赠与行为征收契税。但是离婚房产过户的,不收取个人所得税。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在具体...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一、政府工程占用湿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

无证驾驶是否可以不认定为工伤
    无证驾驶是否可以不认定为工伤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

一、交通事故未及时报警的出了人伤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未及时报警的出了人伤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未及时报警而导致出了人伤的,应当负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

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
    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土地使用优先权是指土地使用者具有某些土地的优先使用的权利,世界各地的规定会有一些差异,但是大体情况是差不多的。下面以印度和我国为例,讲述一下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主要包含那些内容,以及我国关于土地使用优先权的有关规定。 一、印度土地使用优先权有什么规定 1...

代位权的入库规则
    入库规则是指依传统的债权人代位权法理,行使代位权取得的财产应先归入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然后再由债权人依据债的清偿规则从债务人那里接受清偿。传统意义上的债权人代位权,强调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以期确保各个债权人能平等地受偿。也就是说,代位权实行的效果,并不是为了满足债权的实现,而是准备...

ͬ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 ϾͬʦϾͬʦ
ɨһɨ΢
ר
  • Ͼͬʦ
    Copyright © 1995-2015
    绰025-8411011013951899110
    ַϾкŴ1ź³11¥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