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之后父亲是监护人吗?离婚之后父亲还是监护人,根据规定夫妻离婚之后在法律性质上父母仍是法定监护人,在委托监护的情况下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如果受托人确有过错的,由受托人和监护人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如果监护人与受托人之间有协议的,从其协议,但是协议的内容不能对抗被侵害的权利人。被侵害的权利人仍然可以要求监护人承担责任,监护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基于其跟受托人之间的合同约定,把责任转由受托人承担。父母离婚的情况下,父母仍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权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虐待行为或者对该子女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取消的除外。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如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由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只有在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情况下,才由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与其共同承担民事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2)兄、姐;(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一要自己愿意,二要单位同意)(4)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注意:第一,在这种情况下,第(1)(2)中的人员担任监护人是其法定义务;第二,第一顺序的优先于第二顺序的,同一顺序的平等,通过指定监护人的方式确定;第三,第二顺序中只包括兄、姐,而不包括弟、妹。指定监护指定监护是指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先有单位来指定,对单位指定不服的,才能够诉至法院。也就是说单位的指定是法院的裁决的前置程序。)综上所述,虽然说夫妻离婚之后二者之间就再也没有什么联系了,但是如果他们之间还有孩子的话也会因为孩子的原意继续保持着监护人的关系,孩子的直接监护人虽然可能会因为父母的再婚而发生变化,但是可以肯定是父亲还是孩子的监护人之一。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一、讨要债务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2、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现在公司之间的分立合并是很普遍的,不少公司借分立或者合并之机更...

·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合同
    订约人:
  某某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SHE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兹经双方同意,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工标准磁罗经,一切所需的零件与原料由甲方提供,其条款如下:
  1.来料加工和来...

·旅游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出门旅游总是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件发生,比如原本合同约定的一些景点因为行程紧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没有去,发生纠纷要如何处理,或者旅途中贵重物品丢失了又要怎么处理,出国游遭遇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又该如何处理,针对上述旅游纠纷的处理方式都有哪些呢?为你解答。1、多...

·“双规”时的交代能否认定为自首?
    “双规”是指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党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机关指定地 点、指定时间内交代问题的一种组织措施。《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2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调查组有权按照规定程序,采取以下措施调查取证,有关组织和个人...

·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
    若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辩护的话,那么此时受托律师的身份就是刑事辩护人,这与民事诉讼中的代理人是不同的。当然,在能够享受的权利方面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刑事辩护人有哪些权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1、辩护人的权利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有的人欠钱不还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处理,具体程序是: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必须的流程,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2.起诉...

·18岁犯罪刑事责任是怎样的?
    18岁犯罪刑事责任是怎样的?1、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3、不满14周岁的人...

·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条件? 贷款买车,是目前许多客户购车时候的首要选择。因为贷款买车,不仅可以减轻支付压力,还可以早日让自己的爱车派上用场。对于车行来说,贷款买车同时也能增多他们的销量,何乐而不为。那么,贷款买车需要什么条件?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一、贷款购车的几种形式 ...

·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在对方不同离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选择向法官起诉离婚。那么,在起诉离婚期间原告是否可以撤诉呢?起诉离婚后又该怎么撤诉?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期间可以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能撤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

·为什么55特殊工种不能退休
     一、为什么55特殊工种不能退休 因为特殊工种也是有限制的,只有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