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司归还股东借款协议格式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公司归还股东借款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公司归还股东借款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公司归还股东借款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公司归还股东借款协议格式是怎样的
  
  出借方: ___
  
  借款方: ___
  
  借款方为扩大生产经营,向出借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项用于公司经营活动。
  
  第二条借款金额:人民币___元整。
  
  第三条借款利息采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随国家利率变化,年利息为百分之六。
  
  第四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___年,自___年4月10日起,至___年4月9日止。出借方将于___年4月10日之前,将该款项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财务部门。
  
  2、还款时间与金额:
  
  借款方还款时间为___年4月9日,本金和利息一并还清。
  
  3、借款方如当期在约定时间内未清当期款项应按日息计算,如还款日期超过30天应付当期还款金额10%违约金。
  
  第五条还款资金来源:公司账面金额。
  
  第六条 借贷双方权利义务:
  
  (一)借款方义务
  
  1、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 借款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期限还本付息。
  
  (二)出借方义务
  
  出借方应当按期足额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内向出借人提出申请,征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单方解除协议,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将本金归还,利息清零无需支付。
  
  3、由于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公司应进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请,变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4、 本协议的变更,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公司注册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盖章):_ 出借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法中对于企业归还股东借款的协议格式,首先需要声明出借方和借款方的个人信息,然后对于借款的用途,金额以及利息等,需要做出详细的表述。然后就是对借款和还款的期限,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其中涉及到上一条的利息计算期限。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有哪些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作为中国特色的重要诉讼制度,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也能附带的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下面我们为您讲解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律都有哪些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刑事诉讼法》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相关...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
    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指什么?一、民事诉讼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不当处分自己的财产或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对债务人的相关行为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也是保全债权的重要方式。 依据《合同法》第74条第1款的规定,...

·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买卖农村房屋合法吗
    我们发现,有不少农村居民被城市的高工资、好的社会福利待遇、便利的交通等亮点吸引选择居住在城市,在此同时很多的城市居民由于无法忍受城市的雾霾而选择在农村买房居住。那么,究竟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农村房屋买卖合法么?现行关于房屋买卖的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都只适用于城...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工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发生工伤的职工,不能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只能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要求工伤保险待遇。只有侵权主体为第三人时,方可同时主张。 二、人身损害赔偿医疗费计算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针对房屋出租的相关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种规范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而转让一般来说是指,带装修、家具或是美容院饭店等带有其相关设备的店面,进行出租或出售的行为。那么,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合同到...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新婚姻法中房产是怎么分割的 (一)新婚姻法,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

·人民法院受理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下列专利纠纷案件:

    一、专利申请权纠纷案件;

&nb...

·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
    在我们的周围,您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同事由于对工资不满意、在单位人缘处不好等原因而选择辞职。虽然法律允许劳动者辞职,但此时也有一定的形式要求。那么,在法律上,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辞职的形式包括哪些 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 1、劳动合同期...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一、《公司法》关联企业的定义是什么 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如下之一关系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⑴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⑵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 ⑶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

·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仍有相同的抚养责任,仍有负担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平等义务,并且这种义务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那么,现实生活中,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这个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要负担多少子女抚养费 《婚姻法》第37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