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时有发生,但是由于我们许多朋友不了解我们国家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规定,所以不知道如何去申请赔偿,以及我们该请求哪些赔偿项目,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北京市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资料,以供您参考,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
   赔偿项目及标准:
   医疗费 【一般依据医院出具的相关费用的发票记载数额计算】
   误工费 【误工时间×工资,即受伤之日至定残之日】
   护理费 【依发票上护工费用支出为准,家人陪护的根据人数(一般为一人)及时间按照160-190元/天计算】
   营养费 【依医院遗嘱为准,一般70元一天】
   交通费 【按照实际支出计算(发票)】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60-100元/天】
   伤残赔偿金 【52859(城镇)×赔偿年限×伤残指数%】
  【20569(农村)×赔偿年限×伤残指数%】
   被抚养人生活费
  小孩【36642(城镇)×赔偿年限×伤残指数÷2】
  【15811(农村)×赔偿年限×伤残指数÷2】
  老人【36642(城镇)×赔偿年限×伤残指数÷ 人】
  【15811(农村)×赔偿年限×伤残指数÷ 人】
   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10000)×伤残等级数】
   残疾器具辅助费【以实际发票为准】
   二次手术费及治疗费【发生后另行起诉】
   财产损失费【以实际损失为准】
  残疾赔偿金指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被抚养人生活费指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系数分别为:
  十级伤残10%、九级伤残20%、八级伤残30%、七级伤残40%、
  六级伤残50%、五级伤残60%、四级伤残70%、三级伤残80%、
  二级伤残90%、一级伤残100%。
   交强险赔偿限额: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以上就是今天我们为您整理的北京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许多朋友或许还不知道我国对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项目以及其标准是有具体规定的,通过以上文章的阅读希望能让您有所学习,当然,如果你还想了解

·离婚案件中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子女如果年龄比较小,同时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和经济来源,那么此时是很需要父母的抚养,这样才能顺利的长大成人。但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有的夫妻就会相互推脱不愿意抚养子女,但其实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毕竟对未成年子女父母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而此时就算抚养权判给了对方,自己也要支付抚养费。那么...

·拐骗儿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拐骗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

·一、协议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协议离婚之后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法...

·新上市科技发展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写
    新上市科技发展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写当今是科技创新的时代,科技创新的狂流飞涌也带来了许多新的机遇与挑战。许多科技发展公司如雨后春笋应运而生,期待能跟上这一次的科创经济潮流,公司对自己的定位是市场定位的基础,公司的经营范围是自我定位的核心。那么,科技发展公司的经营范围怎么写呢?一、科...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指出: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犯行为的行为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著作权法...

·民事裁定书(对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82

  
  (××××)×民破字第××号
  
  申请人……(写明单位名称和所在地址)。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取保候审由谁执行? 一、取保候审由谁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公、检、法机关都有权采用取保候审。在程序上又分为: 1、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直接主动地采用取保候审; 2、根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聘任的律师的申请或者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申请,决定取保候审。 ...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
    刑法如何认定事实婚姻?我国刑法对事实婚姻关系是没有作出规定的,但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对事实婚姻关系作出了规定,形成事实婚姻关系按非婚同居关系处理。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

·当事人刑事抗诉期限为多久?
    当事人刑事抗诉期限为多久?《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刑诉》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第一项: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

·征缴社会保险费是否属于法院受案范围?
    社会保险费征缴属于行政部门职责范围,不属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刘某起诉要求补缴,法院不予审理。依照《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满一年后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予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应当予以赔偿。 《劳动法》第100条规定:“用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