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您的位置:首页  »  
 

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注册投资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一个及以上股东。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需设一名监事。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注册资本。核准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
  
  1、投资公司是以自有资产进行投资,并以投资作为主要经营业务的公司。它不同于金融性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法》对投资公司这种形式已予以肯定,因此,应当允许设立投资公司。设立投资公司不须经人民银行批准。
  
  2、投资公司的投资业务和直接经营的业务应予区分。投资公司经营范围中的“投资”是指该公司投资某行业、产业的范围,而不表示该公司直接经营该项业务。如:“对旅游业的投资”,是指该公司可以投资旅游业,而不表示经营旅游业务.旅游业作为投资领域,不须报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3、内资设立的投资公司,其投资的领域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外,核定经营范围时,对其投资的范围可以用概括性的语言表述。投资公司除投资外,可以直接经营其他业务,直接经营的业务,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审批的,应报有关部门审批.
  
  4、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出资,首批注册资金不低于注册资金总额的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5年内到位。
  
  二、投资公司的设立流程
  
  (一)查名(需1周时间)
  
  所需资料如下:
  
  1、全体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投资人是公司的需要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注册资金的额度及全体投资人的投资额度。
  
  3、公司名称(最好提供5个以上)、公司大概经营范围。
  
  查名资料备齐后由相关部门受理,查名所需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查名通过后会预先通知您并核发查名核准单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股东章)及银行询证函一份。
  
  (二)验资(即办即完)
  
  凭核发的查名核准单、银行询证函、一套章去就近银行办理注册资金进账手续,办理完后从银行领取投资人缴款单和对账单,银行询证函则由银行直接快递会计事务所,随后由会计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验资通过后核发验资报告2份。验资必须由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机构办理将会承担相关责任,具体参见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三)签字(即办即完)
  
  带好身份证前往工商所进行签字,工商所核实后通过。签字需要本人到场,经工商所人员确认为本人无误后签字生效,签字通过后即可以开始办理营业执照。
  
  (四)办理营业执照(需2周时间)
  
  所需材料如下: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
  
  2、公司申请登记的委托书 ;
  
  3、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
  
  4、章程 ;
  
  5、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
  
  6、董事、监事、经理、董事长或者董事的任职证明 ;
  
  7、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
  
  8、验资报告 ;
  
  9、住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
  
  10、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需提交部门的批准文件。
  
  资料齐全后所有手续由相关部门完成,报工商局审批后核发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电子营业执照,随后工商所流程完毕。
  
  (五)质监局流程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周时间)
  
  本步骤手续和所需资料由相关部门提供并完成,前往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发代码证正副本和代码卡后质监局流程结束。
  
  (六)税务局流程
  
  办理税务登记证(需2周时间)
  
  1、提供资料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3)《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
  
  (4)企业章程或协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地的房产权或使用权或租赁证明(加贴印花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填写表格报送市局:
  
  填妥税务登记表及其他附表,呈税务所所长签字通过后连同所需材料报送市税务局(均由相关部门办理),核审并审批后打印税务登记证并领取税务登记证,至此税务局流程结束。至此所有证件办理结束,交纳办理费用后领取所有相关证件,然后前往就近银行办理基本帐户和纳税账户。后续手续流程共6项,均在税务所完成。
  
  (1)办理税种登记:按公司的情况,确定公司的性质(贸易型税率4%、生产型6%、服务型5%等),提供相关材料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2)办理所得税核定:通常所得税为核定征收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相关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3)办理印花税业务:按公司的规模,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购买相关印花税票。
  
  (4)办理纳税人认定:按公司的注册情况,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
  
  (5)办理办税员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为您的公司人员办理办税员证件。
  
  (6)办理发票认购手续:根据公司所需的发票种类,提供相关资料后填妥表格后呈税务专员申请发票。
  
  所以,成立投资公司并不仅对公司的资金有着一定的要求,投资的业务,注册资金的出资时间等都区别于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果是多人一起注册投资公司的话,国家也要求第一次的出资资金不能够低于总资金的20%,剩下的这部分资金也需要在往后的五年之内全部都补交齐的。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的参考依据是什么?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主要依据两本标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的第十章、第十一章。这两本标准为保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2、关于建筑装饰装修,...

·犯了擅自发行公司债券罪既遂怎么量刑处罚?
    根据《刑法》第179条的规定,犯本罪,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集资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构成条...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一、登记结婚了离婚彩礼可以要求退回吗? 登记结婚离婚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就可以要求女方退回彩礼,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
    房子男方婚前财产女方离婚带女儿可以分割房产吗?一般是不可以的,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现在医疗机构众多,一些小的医疗机构缺乏有效硬件,在诊断病人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医疗事故。作为受害者家属,应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申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达成赔偿协议,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那么,医疗事故赔偿年限是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有关...

·再婚一方去世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
    再婚一方去世财产继承规定是什么?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的话,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个人平均分。(如果没有父母的话),房子是共同财产,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儿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家双休加班工资怎么算?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才能有可能有加班工资,而公务员是不依据劳动法来设定工资待遇的,而是依据公务员法。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

·一、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一、房屋出租备案网签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是租房办理居住证的话,需要先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再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如租赁当事人确属自行成交的,可到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即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 申请国有土地上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的,出租方和承租方应当共同...

·受贿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受贿罪的处罚是参照贪污罪的处罚进行的。而在《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对贪污罪的量刑作出了相应的修改,换言之也就是对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调整。下面我们提供受贿罪量刑标准内容,供你参考了解。受贿罪量刑标准2018的相关内容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

·欠钱坐完牢还是不还能怎么办?
    欠钱坐完牢还是不还能怎么办?《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