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农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您的位置:首页  »  
 

农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农垦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 农垦土地承包合同
  依据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_________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_________大队_________号地耕地面积_________公顷承包给乙方。
   三、承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_________省_________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_________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签字):____________
  发包责任人(签字):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农垦土地承包合同的具体内容,其中包括了承包土地的名称、承包期限、承包土地用途和土地承包价格以及租金交付时间等细节,更涵盖了发包方和承包方都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并且规定了违约的处理方案,这样就可以保证双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害,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
    怎么样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不管在什么样的权利义务关系中,诉讼时效都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何确定借款的诉讼时效呢?如果借款的诉讼时效已过,对于债权人来说,应该怎样才能延长借款的诉讼时效,以便能够依法实现自身的合法债权?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一、如何确...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一、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吗? 1、安置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果安置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不到五年是不能买卖的。 2、由于安置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对于安置房来说,国...

·机动车追尾事故责任怎样分
    追尾事故责任怎样分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

·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必须符合法定的交房条件,具体到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如何检验自己的房子是不是符合交房条件呢?首先应该由开发商出具一些证明材料,购房者应注意看开发商是不是能够提供以下证明: (一)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医患关系是现代社会非常紧张的一段关系,医者的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患者也得不到最需要的救治,于是就产生了医疗纠纷。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一般法院都会让双方做医疗鉴定,以便更好地判处案件。下面我们看看医疗纠纷鉴定内容是什么? 一、医疗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 医疗事...

·专利侵权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专利侵权的证据类型有哪些从所证明的问题看,专利侵权证据可分为如下几类: (一)权利证据 该类证据主要是用来证明专利权人及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及专利权,包括: 1、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等。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授权时...

·儿童交通意外有哪些,如何处理?
    儿童交通意外有哪些,如何处理?首先要看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需要看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之后依据法律赔偿。依据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1、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

·并购基金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并购基金风险控制的措施有哪些 并购基金风险控制 并购基金运营风险是指基金净值损失的风险、基金收益达不到基金投资人预期目标的风险和基金投资人收益分配风险。根据《民法典》、《合伙企业法》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应承担超出《基金合伙人协议》、《基金委托管理合同》范围因关联交易、内幕交易、...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撤消工伤认定是否可行 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