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
  
  在农村的每个家庭都只能办理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农户无非也就是在申请宅基地盖房的时候才要顺便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并且我国现在大多数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都是在后期才陆续逐步完成的,农户在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之前说不定自家的房子已经使用了好多年。可是还有人比较好奇的一个问题就是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
  
  在我国集体土地使用证可以建房子吗?
  
  一、农村居民申请建房条件
  
  1、属于本村居民,只有一处住宅,户籍所在村是中心村,确实有建设房屋必要的农户。
  
  2、无房居住,需建房的村民;
  
  3、因地质灾害造成房屋垮塌或存在安全隐患,需搬迁;
  
  4、多子女家庭、儿女长大结婚后,需分户居住的;
  
  5、持乡(镇)、村、社证明,申请建房户所住房屋确属危房,需改、扩建的;
  
  6、国家、省、市、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移民搬迁需使用集体土地的;
  
  7、国家公益建设需搬迁农民住房的。
  
  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二、申请建房办理的手续
  
  农村建房也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办理的手续按照以下顺序逐一进行:
  
  1、由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2、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3、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
  
  (1)镇村建办意见;
  
  (2)镇土地分所意见。
  
  4、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意见;
  
  5、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
  
  (1)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意见,发批准文件;
  
  (2)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6、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7、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8、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9、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同地保证金;
  
  10、建房户凭验收合格证,向国土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11、建房户领取房屋产权证。
  
  三、建房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建房登记申请书;
  
  2、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6、其他必备材料。
  
  如果自己在本村是第一次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话,那么在办理好了以后当然可以建房子,可如果在此之前自己就已经有宅基地了,那么也不能因为有土地使用证就可以再从其他地方重新修建一座了,因为宅基地的使用只允许一户一宅。
  
  

·抢劫罪杀人罪的区别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为抢劫杀害被害人,那么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呢?抢劫罪杀人罪之间的区别又是什么呢?我们网站对这个问题作出相应的解答,在下文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1、客体要件不同。前者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

·一、交通事故法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法人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

·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考虑到实践中以欺骗手段获取银行和金融机构的贷款,客观上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因此,我国法律规定了骗取贷款罪。那具体该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呢?换言之骗取贷款罪该如何认定?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骗取贷款罪 1、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

·遗产的接受和放弃
    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据该条的立法精神,继承遗产的接受和放弃应当掌握以下两个问题:

    (一)接受与放弃继承的表示期限根...

·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
     离婚往往是夫妻关系破裂后的结果,为了避免离婚后某一方反悔,双方可以选择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这是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证明,但不具有法律上婚姻关系解除的效力。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解答“离婚后离婚协议可公证吗”的相关问题。 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解除...

·什么是自动投案?
    所谓自动投案,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出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自愿置于有关机关或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的行为。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1.投案行为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所谓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是对自动...

·对方有婚外情可以要求赔偿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出现的某些情况,无过错方可向过错方索赔,那么对方有婚外情可以要求赔偿吗?另一方面,大多数婚外情离婚案能被认定的屈指可数,关键就是证据不足,那么认定婚外情要哪些证据?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
    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多少?应收账款质押规定是怎样的?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很多的应收账款,如果这些应收账款不能在短时间内收回来,这时候就可以将这些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在一些企业中是很常见的,那么法律规定的应收账款质押率一般是多少?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 我们日常的生活中很多人都有资金周转不开的时候,特别是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这是他们可能会去想社会融资或者是选择向银行贷款,目前我国的贷款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各大银行也都有贷款业务,但是贷款是需要有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抵押一直以来都是专家们争议的焦点,这...

·谁可以进行专利转让2023
    谁可以进行专利转让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单位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进行专利转让。2、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完成人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