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五十二条,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五十三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出合伙,丧失合伙人地位的行为称为退伙。合伙人人伙自愿,退伙亦应自由。合伙人可声明退伙,若合同未定有存续期间的,合伙人声明退伙应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并不得在有损合伙事务的时期进行。
  
  合伙人的退伙
  
  1、协议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通知退伙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随着大家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小伙伴懂得用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合伙人部可以中途撤资,除非是共同合伙人同意的。在合伙之前一定要进行签订合伙人协议,毕竟协议可以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有人进行撤资,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几种
    我们知道行为人利用合同实施诈骗行为的,是很容易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合同诈骗罪。而在对行为人定罪处罚之前,还是应该先了解清楚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几种,这样在实践中才能预防被诈骗。 一、合同诈骗罪行为方式有几种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 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

·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
    人们在上班过程中,或者上下班途中,有时候会遇到意外情况受伤。只有的话,人们可以尝试申请工伤认定。按照规定,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人们可以拿到一笔赔偿。当然,只有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劳动局才会受理,那么,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劳动法工伤认定范围是什...

·刑法规定贩毒没收个人财产吗
    一、刑法规定贩毒没收个人财产吗? 贩毒是犯罪行为,会依法判处刑罚和没收个人财产。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

·打击报复证人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nbs...

·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制进程也在不断加快,人们的法制意识也不断提高,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有的时候会遭到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侵权,这时就需要申请国家赔偿,因此就需要知道国家赔偿的程序是怎样的,下文为您介绍。 一、国家赔偿定义和分类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有哪些? 现如今,国家建设,并为了改善生态环境,会征收一些厂房的用地,征收厂房会给工厂一定的补偿。很多人不清楚征收的相关规定,为了帮助您排忧解惑。在这里,的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厂房征收补偿对象要求的基本条例有哪些的相关内容。 一、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 由...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如果说国家需要使用我们的土地的话,那么对于我们来说是需要予以配合的,当然国家也会有相应的政策,鼓励我们。比如说土地征收补偿就是其中的一种政策,很多人都想知道。临时征地补偿标准最多几个青苗补偿标准? 一、临时...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一、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吗? 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预备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预备犯是指在犯罪预备阶段,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施的特殊形态。 未遂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第1款的规定,未遂犯...

·农村房屋买卖,有无法律效力?
    1. 2002年1月13日,付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书》一份,约定:“卖方付某(简称甲方),买方张某(简称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愿将座落于北京市房山区长沟乡某村村东住宅及庭院,面积共计0.33亩卖给乙方长期使用。乙方出资10000(壹万元)元人民币,一次性付款购买甲方住...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一、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怎么办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