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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人:杜××,女,85岁,住××省××市××街××号。



  

法定代理人:吴××,女,36岁,住××省××市××街××号,系杜××之女。



  

诉讼代理人: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吴××(原告之子),男,40岁,系××省××市××公司工人。××年×月×日被依法逮捕。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吴××虐律杜××的刑事责任;(2)责令被告人吴××支付为杜××治病所花费的人民币××元;(3)责令被告人吴××赔偿杜××为恢复身体所需的营养费××元。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犯罪事实,此略。)



  

本案被告人吴××无视国家的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虐待年老的自诉人杜××,致使杜××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他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根据1997年7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0条规定,已构成虐待罪(该案正在审理中)。杜××需要一笔费用治疗,被告人吴××理应对此承担民事责任。根据1996年3月17日修正并于1997年1月1日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我们请求人民法院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吴××刑事责任的同时,依法对与这一刑事案件有关的附带民事诉令进行审判,以及时、有效地维护被害人杜××的合法权益。



  

证据情况:



  

1.医院诊断证明一份;



  

2.鉴定结论一份;



  

3.住院治疗支出的费用单据×张。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二份



  

起诉人: 吴××   



  

代理律师: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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