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您的位置:首页  »  
 

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经过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土地的使用者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补偿费或安置费,会将土地交给其使用。或者是直接将国有的土地使用权免费交给土地使用者进行使用,这种行为就叫做土地使用权划拨。用划拨的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是不能将土地使用权转给他人。意思是土地使用者不再使用这份土地以后也不能转让给其他人。那么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适用范围有哪些呢?一是国家的机关用地,国家机关用地具体指行使国家职能的一些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还有审判检察机关,是这些机关的总称。二是军事用地。比如一些军队驻扎的地方或者军用设施的用地。三是城市中基础设施的用地,比如城市供水、供电、通信,还有绿化、消防保安等等设施用地,都要划拨土地使用权。四是城市中公益事业的用地。公益事业主要指一些学校、医院、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等。五是一些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所占的用地,比如一些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国家采用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的能源项目,还有重点投资的铁路、码头、机场等交通项目,水库、水坝等水利项目都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项目。需要注意的是上面讲的各种土地使用权只有在确定需要的时候才能进行划拨。但是对于一些营利性而且不属于国家投资的项目,就不属于确定需要的情况,这种情况就不能采用土地划拨的方式,而是出让的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对于我国所有不出让的国有土地中,除了两种特殊用地之外,都属于划拨用地。一种是城市中私有房屋的用地。私有房屋的主人拥有这个房屋所占土地的使用权,而且具有无期限性。意思是只要主人一直拥有这所房屋的所有权,那么也会一直拥有对这片土地的使用权。这种私有房屋基地的使用权也可以房屋转让、出租等一起,而且还不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主人要依据法律缴纳相关的税费,其中也包括了土地增值税。但是也可能面临房屋所占土地被国家征用或者拆迁等情况。这种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也会得到适当赔偿,这样就会减少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和国家和拆迁人之间的矛盾。第二种特殊用地是外商投资企业的用地,现在很多外商选择去别的国家进行投资,一般外商投资企业所拥有的土地所有权有这些特点:期限性,土地的使用权期限和企业的经营期限一样,该公司经营多少年就可以拥有这些年间的土地使用权。低偿性,外商投资企业想要拥有使用权的话还要交纳一定的场地使用费。划拨性,外商投资企业应该和当地所属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签订使用合同书,签订以后土地管理部门就会给企业划拨土地。不可转让性,土地管理部门给外商投资企业划拨的土地只能由外商企业自己使用,不能转让给他人或者进行出租、抵押之类的活动。
  
  
  

·一、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吗?离婚后起诉支付抚养费是可以的,离婚后,不给抚养费是民事纠纷;胜诉后会判决义务人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对方向法院起诉并胜诉后,还继续拒不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则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要承担刑事责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

·绑架罪判死刑情形有哪些
    绑架行为属于严重的暴力行为,因此我国法律中对绑架罪的处罚最高是死刑,直接剥夺犯罪分子的生命权。但并不是说只有一有绑架行为就要判处死刑。那么能够对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 以下情况下会判死刑: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

·职务侵占罪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对于职务侵占,这种行为打击的力度是十分大的,当然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时候,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列举一些材料,也就是需要一些证据能够证明确实构成犯罪,否则的话,法院也无法进行判决,那么很多人想了解。职务侵占罪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职务侵占罪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

·变更孩子抚养费的情形
        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

·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入户抢劫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抢劫的行为在社会中还是经常可以看见,有的人甚至跑到他人家里实施抢劫行为,但是在认定入室抢劫问题上还是有很多问题。那么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入室抢劫是怎么认定的? 根据2000年11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

·风险投资人对融资企业的融资流程是怎么样的?
    第一步:创业者提交商业计划书,风险投资人作初步审查。第二步:如果风险投资人对该项目持肯定态度,将会对企业作尽职调查。在风险投资人审查完创业计划并认为该项目具备较大的增值潜力之后,将与创业者用合同的形式锁定一段时期做尽职调查工作,在此期间,该创业者不能与其他投资者讨论融资问题。风险...

·遗弃罪的辩护词
    1、辩护词之遗弃罪与拐卖儿童罪的认定问题 本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某、周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的事实清楚,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值得注意的是被告人韩某犯罪行为的定性问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出卖自己亲生儿子的行为也构成拐卖儿童罪。合议庭评议后认为,被告人韩某...

·眉山无偿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
    眉山无偿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 一、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请求国家赔偿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 (...

·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许多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人之间、公司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之间都会因为经济交往而签订合同,将双方的合作意愿落实到纸面上,并签字盖章,用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约束双方遵守承诺。那么,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讲解。 一、公司签订合同流...

·临时工合同注意什么?
    临时工合同注意什么?临时工跟合同工一样,都需要签订法律允许的劳动合同,那么临时工在签合同文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很多事情,毕竟临时工和合同工还是有很多分别的,在了解这些区别后,方可放心的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临时工合同注意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 临时工合同注意事项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