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事故人伤提出赔偿时间限制是多长?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交通事故人伤提出赔偿时间限制是多长?
您的位置:首页  »  
 

交通事故人伤提出赔偿时间限制是多长?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交通事故人伤提出赔偿时间限制是多长?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理赔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职损失费、重新找工作短期生活费、暂时失业费。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缝合输液对人体产生的危害或伤疼费、各类复印费。
  
  
  衣物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受害人提出赔偿诉讼的时间是1年期限,在1年内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肇事者对自身的人身、财产受伤同时提出相关赔偿,如果超过1年法院将不会受理相关赔偿诉讼,所以发生交通事故要求赔偿必须在1年之内进行。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
    被强迫在借条上签字有效吗在被逼迫情况写下的欠条没有法律效力,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要看对方是否能举证证明确实欠条是在被逼迫的情况下写的。对于呈交给法院的证据,法官会辨别真伪,在这个过程中,除了对证据本身的检验外,法官的主官判断也是决定判决的重要因素,也就是自由心证。自由心证,是指证...

·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
    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车辆无论是在运行过程中还是停放在路边,都是有可能出现被刮蹭的情况,而此时对车辆造成了损害,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到底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车辆刮蹭理赔是怎样的 现在的保险条例中推出了一项不计免赔,也就是无论多少,保...

·关于没上班怎么付抚养费的回答
    夫妻离婚不只是两个人的事,还涉及到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在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时,除了要考虑孩子的实际使用外还应该考虑父母的收入水平。有的人认为没上班怎么付抚养费,那就不付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父母抚养孩子这是义务,不能推脱的。 一、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

·如何办理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我们都知道,如果想要继承亲人的遗产,就要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要取得财产继承人证明并进行公证,那么如何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呢?我们为你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你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公证财产继承人证明流程 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 2、...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婚前财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婚前财产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是:(一)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二)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

·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写?
    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写? 专利耗费了人们很多的精力和时间,是一种劳动成果,因此应该注重对专利的保护。专利也可以进行共享互赢,为了确保双方的权益和义务,需要签订协议进行规范。那么,专利服务合同范本如何书写?今天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供您参考。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

·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在法律上有哪些具体规定?在法律实践中又有哪些法律问题?管辖权异议的期间原告撤诉在法律上是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的,在司法实践中原告撤诉,被告也不会反对。我们就这个问题经过对相关法律的查找并咨询了相关的专业律师对这个问题...

·离婚房子协议给子女的流程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中,离婚比例日趋升高。不管哪种离婚形式都意味着财产要分割。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那手续比较快捷。双方需要把共同财产和子女进行协商。在共同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况下,对于房产这种不动产来讲,大多数夫妻都会协商把共同的房子留给子女,避免任何一方对房子的占有。那么,对于离婚房子协议给...

·聚众斗殴罪处罚金多少,怎么进行认定?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聚众斗殴行为属于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一般对于这类犯罪,在对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时候,是不会判处罚金的。那么您知道我国究竟对聚众斗殴罪是如何处罚的吗?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聚众斗殴罪如何判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 聚众斗殴1次,...

·陪产假工资结算方式陪产假期间
    陪产假工资结算方式陪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同样要向职工支付工资的。陪产工资结算的方式有两种:1、若是用人单位有为职工买生育保险的话,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则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申请。陪产假期间工资一般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来支付的,若是职工工资高于当时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则由用人单...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