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为几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为几级?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为几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为几级?
  
  交通事故颈椎损伤定残一般可以是五级或者六级。其中,符合一至四级标准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的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做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委托书;
  
  2、病史资料:
  
  (1)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史:入院记录(大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等,由医院盖章,多次住院的均需复印并加盖印章;
  
  (3)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辅助检查及实验室检查报告单和受伤部位的近期复查资料;
  
  (4)治疗费用清单原件(医疗费合理性审查案例);
  
  (5)必要时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
  
  3、交通事故认定书;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以往所做过的鉴定报告复印件;
  
  6、起诉书复印件以及鉴定申请书或重新鉴定申请书;
  
  7、送检材料清单一式二份。
  
  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1、由公安机关或者当事人等委托的具有鉴定资质的组织,必须在一定的时间之内完成对事故的检验、对事故的鉴定、对事故的评估。当这些都做完之后,就是出具相应的报告,然后由出具报告的方面盖章签字产生效应。
  
  2、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的两日之内将报告交给事故的当事人。如果在收到报告之后当事人对这个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这些报告的三天之内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以后,再找另一个机构或者组织进行事故的鉴定。
  
  3、如果是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报告存有异议,可以再收到报告的三天之内在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及备案。
  
  4、申请的重新鉴定的机会只有一次,这一次的时间和上一次的是一样的。
  
  5、评定书。这个一般就包括案件的详情,住院的详细信息,以及误工费的判定等,然后由评定人进行签字之后生效。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中,受伤的一方要去做伤残鉴定,如果是颈椎受伤,则比较严重,一般可以评为五级到六级。当然具体情况还看伤残鉴定的情况,拿到鉴定书后,受害人可以向肇事方理赔,要求提供赔偿,交通事故赔偿中有伤残金、医疗费及护理费等。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
    专利权外国优先权什么意思?所谓外国优先权是指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

·入职和试用期的区别体现在那些方面?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之前,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所谓试用期,就是一个双向选择的过程,通过这样的方法可以让职工了解到自己是否适合该岗位,用人单位也可以更加确定该职工的能力,只听过试用期后,职工可以成为正式职员。当然,这只是入职和试用期的区别的冰山一角,入职和试用期的区别具体...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
    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可以吗?1、借款人借条丢了打收条是可以的,在收条之中可以写明“因欠条遗失,原有欠条作废,双方再无其他债务纠纷”。也可加上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以上是关于还钱时借条丢了写收条有无法律效力的解决方法。2、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1...

·去法院起诉会判决离婚抚养权吗?
    去法院起诉会判决离婚抚养权吗?离婚后,孩子由谁抚育,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在这个前提下,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建筑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 一般建筑工程都是有很多质量需要把关的,尤其是工程质量的相关规定。作为当事人肯定会对保修期关心更多,那么工程质保期有规定吗?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又是多久呢?建筑工程办理交工手续后其质保期也是不一样的。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资料,您可以看看。 一、建筑工...

·欠条掉了怎么补救,没有欠条怎么起诉
    欠条掉了怎么补救,没有欠条怎么起诉民间借贷中,在借钱人写完欠条后,出街人应仔细保管好欠条原件,但如果欠条不慎遗失了怎么补救?不少人由于保管不善,将欠条原件丢失的。那么此时应该如何进行补救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方法。 一、欠条掉了怎么补救 1、可从容地要求债权人订立还款计...

·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
    在刑事案件中,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罪犯,证据充分、争议不大等,一般采用刑事简易程序,你知道刑事简易程序的范围吗?对此理解吗?刑事简易程序应该适用在什么地方。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法律我们为你归纳关于形式简易成语的适用与理解如下。 一、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可以...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评残标准有哪些?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

·新入职的员工年休假相关规定?
    员工在企业工作,依法享有年休假。年休假是企业应当提供给员工的福利。然而,现今社会,许多中小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歪曲年休假政策,向员工传达不实消息。众所周知,年休假的天数是根据员工本人的工作年限而定的,其参照的工作年限是累计年限,而不是本单位年限。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新入职的员...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一、涉外离婚诉讼的法定期限是多久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案件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