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交通事故有人伤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是什么?
  
  
  (一)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
  
  
  2、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
  
  
  (二)不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
  
  
  2、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4、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二、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有关规定
  
  
  (一)发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财产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有资质的岗勤民警当场处理,财产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由事故勘查民警处理。
  
  
  (二)民警在填写法律文书时,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三)民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并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
  
  
  (四)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执勤民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民警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2、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3、当事人不同意由民警调解的。
  
  
  (六)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事故认定书》,由各大队事故中队发放,《事故认定书》的存档联及处罚决定书由事故中队立卷保管。
  
  
  三、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基本事实清楚、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填写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的协议书,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
  
  
  (二)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且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当事人各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能达成协议的。
  
  
  (三)在立交桥上、隧道内发生的不涉及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或车辆可以移动,且准确标明现场情况后,当事人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协商处理或立即报警。
  
  
  (四)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市驾驶员知晓发生可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后,应当即行撤除现场,协商解决,不撤除现场的,应立即报警。对既不撤除现场,又不及时报警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五)当事人自行撤除现场后,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报警并向民警提供有当事人签名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的,民警应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确定当事人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有人伤的事故处理程序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根据事故后果的不同程度适用于简易程序,在关简易程序的适用标准在相关的法律规定上有明确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简单程序与正常程序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应,如果涉及到司法判决的结果时,也是一样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认定的。
  
  
  
  

·劳动局工伤认定要多久?
    在日常工作中,如果我们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工作原因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我们要申请的就是工伤的认定和补偿,而工伤的认定补偿也是有一定期限的,需要在指定的期限内进行认定,那么,劳动局工伤认定要多久呢?小面我们来给您介绍一下。 劳动局工伤认定时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人社部《工伤认...

·网络诈骗怎么抓骗子,流程是什么?
    网络诈骗怎么抓骗子,流程是什么? 信息时代的到来,我们的个人信息也经常在网络上被泄露,被不法分子所获取,进而对我们进行诈骗。现在信息网络安全发对网络诈骗行为做出了进行了进一步的规定,更能保障我们的信息安全。那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网络诈骗怎么抓骗子,流程是什么? 怎么抓骗子? ...

·继子女?
    继子女有哪些继承权关于继子女和继父母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这些:遗产的继承是要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继承的,继承顺序主要包括两种,也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面,第一顺序为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其中这里面所提及到的子女,主要是包括在婚姻之内所生的子女,不...

·卷材防水施工规范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现在社会中越来越多的豆腐渣工程为人们所摒弃和厌恶。那些不良商家因为自己的贪得无厌伤害了无数人的生命,这种损害是无法弥补的。随着各种建设工程的不断被暴露,国家开始对于建设加大惩治力度的同时还对施工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下面就是有关卷材防水施工规范的相关内容。一 、主资料阐明1、《S...

·宣告死亡申请书
    

申请人:A,男,××岁,×族,××省××市人,××省××市××公司职员,现住××市...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房屋强拆怎么办,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们知道,行为人对自己名下的房屋是拥有所有权的,它的权利不受任何人的侵犯,但是如果有一天你的房屋强拆了,这个时候,你知道应该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解答,供你阅读。 一、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

·村医因贪污罪判缓刑还能执业吗
    一、村医因贪污罪判缓刑还能执业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

·那些行为属于恶意串通?
    一、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以逃避债务。 1.恶意转让财产以逃避债务。债务人的财产作为责任财产,构成债权人之债权的总担保。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低价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其目的就是逃避债务的履行,就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而被判定为无效。 2.恶意设立抵押权以逃避债务。债务人在清偿债务之前,...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
    组织卖淫罪既遂最少判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犯组织卖淫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

·成套设备项目合同(一)
    合同号:    签字日期:
  公司(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与公司(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双方授权代表同意就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标的
  1.1 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卖方同意向买方出售一套燃煤锅炉设备(出力为  吨/时)及其辅助设备(以下简称“...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