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怎么做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怎么做
您的位置:首页  »  
 

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怎么做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生活中,许多作品都是有著作权的,这也决定了我们不能随意使用他人作品。在获取作品使用权后我们才能够将其用在自己的作品当中。那么,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要怎么做呢?接下来就由小编简单介绍一下。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要怎么做呢?应当签署书面合同。有了著作权转让书面合同,意味着已经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著作权人明确讲某一作品的某些权利授权给谁。另外,由于权利转让书面合同包含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包括转让的权利种类与范围是什么、转让的对象具体是谁、受让人被允许使用的方式是什么、使用的范围是怎样的、权利的归属问题具体如何、转让费是怎样支付的以及转让的有效期是多久等内容都应写进去,这就保证了著作权转让的有效性,落实到有据可查,对于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如防止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防止发生争议以及发生纠纷后怎么解决都有积极的意义。实践中,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画作的名称。由于著作权人转让的著作权一般只针对某一具体作品,而不是指作者的所有作品。如,画家甲要转让其画作的使用权,并不是说他要将转让所有画作的使用权,而是转让某一特定的作品使用权。二、转让权利的种类。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有很多权利是著作权人可以转让的,包括像复制权、放映权、发行权、翻译权、摄制权、表演权等等,所以著作权人要转让画作的使用权,那么就要在合同中写明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其他什么权利,受让人就只有使用权。三、转让使用权的地域范围。转让使用权的地域范围,也就是著作权人转让某一画作的使用权适用的地区、场合等。如画家甲只允许某某展览展示该画作的权利,在其他场合都不得展示。在转让合同中对使用权转让的地域范围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能让获取使用权的人更好地行使画作的使用权。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转让价金,也就是著作权人转让使用权人所获得的转让费用,因此在合同中需要规定获得画作使用权的人较复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以保证著作权人的利益。交付转让价金的方式有许多,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付现金、支票等等。五、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如果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没有或者没有完全履行合同上所列的条文,未履行条约的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如获得画作使用权的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向著作权人交付转让价金,那么其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著作权人的相应损失并赔礼道歉。(六)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在合同上还可以加上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如双方都认为,如果使用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纠纷,需要由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这时可以在合同中增加仲裁条款。以上就是“画作著作权转让使用权怎么做”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的法律问题,您可以在律图向在线的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提问。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

·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一、抢注国外知名品牌商标是否合法? 国内抢注外国商标在法律层面上是不犯法的,但是国外商标所有人会采取一系列行动拿回商标权,这个过程最好双方协商能够达成一致圆满解决。 商标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中国(港澳台除外),因此在“国内”注册商标,只需要考虑国内现有商标情况下的可注册性...

·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起诉离婚的费用有哪些
    起诉离婚是通过司法权力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相比协议离婚,此时当事人要支付的费用是更多的。那究竟夫妻起诉离婚需多少钱呢?其中会涉及到法院的案件受理费、聘请律师的费用等等,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吧。 (一)法院的诉讼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收费办法,离婚...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劳动争议调解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九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

·厂里工人工伤怎么赔偿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劳动者自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自己申请应当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3、劳动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一、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程序 1、申请调解。 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2、受理调解申请。 调解组织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及时对调解申请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开展调解。 调...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
    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 ?一、注册商标有什么好处,不注册商标有什么后果吗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 2、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3、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防止假冒; 4、为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格进行...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 婚姻问题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为了将婚姻法解释清楚,国家也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出台了司法解释,国家也随之出台了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的内容,目的就是将婚姻法说明解释的更加的清楚,但是具体的最新婚姻法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呢,感兴趣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最新婚姻法...

·法律增加的应当法律援助的4类案件是什么
    法律增加的应当法律援助的4类案件是什么 很多人对于法律援助这个概念还可能不太熟悉。其实,法律援助就是国家针对经济条件困难或者其他情况的人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为。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相应法律也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做出完善。我国法律新增了应当法律援助的4类案件。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