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离婚反诉分割共同财产都包括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包括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等;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包括从事办厂、设立公司或企业、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营等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只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综上所述,在离婚时即使其中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形成任何财产收入,在离婚时还是需要将双方的婚内财产平分,由于是出于婚姻中夫妻双方的努力来衡量的,即使没有赚钱,但是也在生活中尽到了应有的义务,这是每个人应得的经济补偿。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无论是法官判处怎样的刑罚,一经生效之后就会涉及到一个执行的问题,当然刑罚不同,那么具体的执行也是不一样的。就剥夺政治权利来讲,您知道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 (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具体是怎样的一、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手续 一、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的证件 1、《机动车登记业务流程记录单》; 2、《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3、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4、由代理人代办该业务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机动车的来历凭证原件或者复印件,其...

·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现在有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后,主要考虑的问题就是离婚后财产分割和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就必须要给子女支付一定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对于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是如何判决的呢?请阅读本文章进行了解。 起诉要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如何...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什么样的特点
    债权人免除债务具有什么样的特点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1、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护。2、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

·工伤认定后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
    工作中难免发生意外,如果工人、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了伤,懂得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时间限定之内走必须要走的程序才是对自己和家人的最大保障。下面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工伤认定后究竟该如何做工伤伤残鉴定吧。 一、工伤伤残鉴定的时间限定 工伤一般是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

·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条文都是围绕着刑法中的程序规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时候会涉及到回避的问题这就是行诉法所规定的重点问题,那么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刑诉法回避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般理由:1、是本案的...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阴阳合同有哪些效力 一、阴阳合同有什么效力 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的主要目的是通过欺骗的手段少缴税费。对此类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呢?一般情况下,会认为阴阳合同中“阴合同”有效、“阳合同”无效。原因如下: 1、 “阴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本身未违反法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