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您的位置:首页  »  
 

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买房的过程中,当事人肯定是需要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的。而购房合同签字生效之后,当事人就不能随意解约,否则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当然法律中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要求解约的。那到底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
   1、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不交房
  例如上海存量房买卖的示范文本,《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第十条规定:甲方(卖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款内容处理。该条共有三款内容可供选择,其中第一款是继续履行合同,此款基本不选择。第二款是超过一定时间,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三款是空白,由双方协商确定。实践中,双方通常选择第二款或自行拟定第三款,均约定在超过一定期限时,乙方有权行使合同解除权。
   2、因卖方超过合同约定时间不办理过户手续
  示范文本第六条第三款又规定: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由此可见,在卖方不按时交房或者不按时办理过户手续时,买方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
   3、买方银行贷款未获批造成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买方可要求解除合同
  一般情况下,贷款成数的变化不会当然导致房屋买受人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房屋买受人也可以通过其它途径筹措资金履行付款义务。因此,当事人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不得以贷款成数变化等政策原因为由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房屋买受人能举证证明贷款不足或不成,确实严重影响其履约能力,房屋买卖合同事实上已不可能继续履行,且该履行障碍并非房屋买受人的信用低等个人原因所致,房屋买受人主张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可以允许。在双方无特别约定时,如果因贷款政策变化等原因确实严重影响买方的履约能力,在这种情况下,符合情势变更原因,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二、买房解除合同注意什么?
  买方解除合同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形成有利于自己这一方的证据,这样才能确保解除合同的效力。买方行使合同解除权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如果卖方超过合同期限仍未履约,买方应当及时书面催告卖方;
  2、 在超过约定的时间卖方仍不履行义务,买方才可解除合同;
  3、 买方解除合同一定要书面通知卖方,否则对卖方不发生效力;
  4、 卖方有异议应当及时提出,如卖方提出异议,则买方解除合同不发生效力,买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解除。
  在买房过程中,多数情况下都是买方要求解约。而此时如果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买方就需要向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至于买房什么情况可以解约?根据规定在上述三种情况下,买方要求解约的话就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现实中,不仅是进行房屋买卖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即使是赠与房屋,按照国家的规定此时也是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了解房屋赠与登记该如何办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要如何才能办理房屋赠与登记 1、房屋赠与登记的程序:...

·遗嘱继承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
    要是在遗嘱继承的过程中产生了纠纷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决,不过此时就需要注意举证责任的问题了。那么遗嘱继承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怎样的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遗嘱继承中的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合法 主张遗嘱继承首...

·修缮修理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承揽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一、修缮修理项目、数量、金额、交货期限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

·我国的行贿罪属于哪部法规
    一、我国的行贿罪属于哪部法规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部门法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9号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

·一、在婚内如何得到抚养权?
    一、在婚内如何得到抚养权?离婚案件中,70%的案件存在父母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诉讼时需要做好以下几点: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白领及以上人士居多。因此,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怎样的? ?一、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企业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用地单位向管委会提出用地申请,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上级部门的立项批准文件或政府拟出让文件;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可证); 3、土地的地...

·离婚时公房怎么分 ?
    离婚时公房怎么分 ?一、离婚时公房怎么分 对该问题,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采取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有以下九种情况,夫妻都享有房产承租权。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公房权益。注意,这里一方取得的时间是在婚前,如果一方是...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医疗事故鉴定 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 延伸补充: 如何做医疗事故鉴定 1、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

·一、银行卡复制盗刷如何判刑?
    一、银行卡复制盗刷如何判刑?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