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
您的位置:首页  »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而订立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订立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应本着有利于科学进步、加快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有利于社会发展的公益目的,约定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方式;

  四、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收益的分配;

  七、验收的方法、标准;

  八、价款、报酬、使用费及其支付的方法;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名词和技术术语解释;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技术评价、项目任务书、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工艺设计及其他相关文件列入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签订的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专利的名称、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日期、批准号、有效期。

  关于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报酬、使用费及其支付方法,当事人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还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确定。

  采用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

  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或逐年递减。

  合同中约定提成支付的,应约定查阅相关会计帐目的具体办法。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拖欠工程款 如何解决? 一、工程款拖欠的后果包括哪些? 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 1、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工钱,表面看是施工方拖欠,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业主方拖欠工程款。业主拖欠施工单位的,施工单位就没钱付工...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
    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吗?不可以跟老板借钱还赌债,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同时可以到公安机关举报赌博的行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一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二、债权不受保护的情况有哪些?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

·假释的条件和考验期?
    假释的条件: 1、对象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且必须不是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刑期限制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必须执行原判决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10年以上...

·表见代理的成立要求?
    表见代理是指代理人虽无代理权,但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从事民事法律行为。表见代理在实质上属于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不发生效力的例外情况。法律承认表见代理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是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和交易安全。 因此,表见代理的成立,要求相对人必...

·一、法院处理重婚罪多少钱?
    一、法院处理重婚罪多少钱?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诉讼费是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

·找公证机构办的公证,发现文书有错能提起行政诉讼吗?
    法律上规定以下八种行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1、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3、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4、...

·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一、男方出轨孩子抚养权怎么判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但是双方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让法院判决。对于孩子抚养权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

·怎么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
    1、劳动关系具有较强的国家干预性。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稳定,国家通过大量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加以规定,而劳务关系,是指不构成劳动关系的,一方提供劳务、一方支付报酬的民事关系,如家庭或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关系,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关系,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关系等。...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一、土地用途分类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
    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一个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赔偿案件的法规,《解释》中包含了很多方面的内容,特别对交通事故赔偿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有关交通事故赔偿的司法解释的内容由我们为您介绍。 最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