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后能否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可以,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离婚后可以起诉重新分割财产:协议离婚后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如下:1、在协商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在离婚协议中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2、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的一方不履行协商离婚时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的;3、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一方对离婚时协议财产的分割返悔,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4、在协商登记离婚后,夫妻一方发现另一方在还没有离婚或者准备离婚的时候故意转移、隐藏等财产,比如夫妻两在还没有离婚或者准备离婚时将夫妻的共同财产隐瞒夫妻另外一方转移到父母名下的,如果我们发现了并且能有证据证明的我们就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故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也是违法的。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形有如下:1、在诉讼离婚后,在执行法院离婚判决或者执行完后夫妻一方有发现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自行协商或者诉讼再次财产分割;2、在诉讼离婚后,夫妻一方有发现另一方在还没有离婚时通过不良行为侵占夫妻共同财产的财产,可以像法院举证,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夫妻自行协商离婚的话如果我们对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存在有异议地方或者发现夫妻另一方有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等,我们都是可以要求夫妻两重新协商分割财产的,如果夫妻另外一方不同意,我们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重新财产分割。通过起诉离婚的夫妻,一般在法院判决离婚时,就会根据夫妻双方提供相关的材料的情况去进行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后续夫妻双方只要按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去执行就可以,当然,如果我们对法院的判决书有异议我们也可以继续上诉,在执行或者执行完后法院的判决书后夫妻一方发现还有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发现夫妻另外一方有将夫妻共同财产故意隐藏、转移、变卖等情况,我们同样也是可以再向法院申请重新判决财产分割的。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其实,很多人都想着是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就一并对财产的分割及其他的问题全部都得到妥善的解决,可是,如果人人都能有这样的想法的话,也就不会有无穷无尽的民事纠纷了。特别是离婚的时候,转移、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这种行为很普遍,有些人自己也是在离婚以后才发现的,不能因为解除了婚姻关系就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有效吗?无效,一般来讲,继承人放弃继承应该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的表示,但是现实生活中,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还是较为常见的,往往有些人在表示放弃后,继承开始时又想参与遗产分割,这就涉及继承开始前的放弃遗产申明有无效力的问题了。针对这...

·刑事辩护词格式有哪些?
    辩护词,是一种有严格的格式规范的为被辩护人辩解的文书,刑事辩护词格式主要是由前言、辩护理由以及结束语组成。每一部分又有不同的注意事项。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起跟着我们学习一下吧。 刑事辩护词格式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

·《劳动合同法》对事假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事假做具体规定。 1、法定节假日 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我国法定节假日包括三类。第一类是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节(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放假3天)、劳动节和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纠纷答辩状的写法是什么?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一)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答辩人系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

·交通事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是否可以撤销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会签订赔偿协议的,可是,如果交通事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又觉得有失公平,是否可以撤销呢?其实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法律上是有规定的。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私下达成赔偿协议的效力? 一般来说,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

·子女的后妈有权继承财产吗?
    子女的后妈有权继承财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多久?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请示检察院抗诉的时间是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

·取保候审期间受监控吗
    取保候审期间电话是否被监听,这取决于办案机关是否需要,不能一概而论。《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

·中学生故意伤害罪怎么判刑处罚
    在我国,有一部分的未成年人其实也是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但此时毕竟尚未成年,因此实际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往往也是会从轻进行处罚。而有的人问到中学生故意伤害罪该怎么量刑处罚,这要看中学生的具体年龄才能确定,不符合规定的刑事年龄,则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一、犯故意伤害罪怎么判 故...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夫妻双方感情破裂时,可以选择离婚的方式结束这种生活。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选择诉讼离婚的话通常要聘请律师代理案件。有些当事人经济上面比较困难,请不起律师,而法律援助就是针对生活贫困群众的,那么离婚诉讼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