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有哪些?一、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1、工厂交货(.指定地点):表示卖方在其商品的产地或储存地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了交货义务、买方则负责自行将货物装运,并承担其间的全部风险、责任和费用。包括货物出入境手续和费用。这个术语是卖方承担义务最少的贸易术语,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货物出境手续时,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2、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本术语以FAS(named port of hipment)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交至装运港买方指定的船边,若买方所派船只不能靠岸,卖方应负责用驳船把货物运至船边,卖方在船边完成交货义务。装船,出口结关的手续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如买方无法直接或间接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宜采用这一方式。3、边境交货(.指定地点):本术语以DAF(.named place)表示卖方负责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将货物运至边境的指定交货地点(出口国或进口国的边境),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义务。这一术语主要适用于毗邻国家之间的陆路运输交易。但术语本身对运输方式来加限制。4、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本术语以DES(…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在目的港船上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即完成了交货义务。DES和CIF在主要价格构成上有相同之处,即货价中都包含运费和保险费。但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手续、费用和风险责任划分上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CIF是象征性交货,买方应凭单付款;DES是实际交货。卖方必须把货物置于买方实际控制之下,买方才有责任付款。费用和风险的责任划分不同。CIF以装运港船舷为界;而DES以在目的港实际交货后为责任转移的界限。保险性质不同。CIF中卖方办理保险是一种义务,应按台同或惯例规定履行;而DES卖方是为自己买保险,不构成一种义务。CIF合同为装运台同,只规定装运时间;DES合同为交货合同。必须规定到货时间。5、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本术语以DEQ(.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表示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卸至码头卖方还应负责取得进口结关的有关证件,办理进口手续,然后将货物置于买方的控制之下。通常情况下,DEQ后面应加注"Duty Paid",即由卖方支付进口关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捐。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卖方不负担增值税(VAT),则应加注 "VAT Unpaid"。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买方负责办理进口结关手续并支付关税,则应加注"Duty UnPaid"。6、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本术语以DDU(.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表示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交由买方处置,卖方并承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捐税及进口时应支付的其他官费,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结关手续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实际业务中货物均以集装箱方式装载。7、备完税后交货(.指定自的地):本术语以DDP(middo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表示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点,交由买方处置。卖方还应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其中包把货物进口报关的手续和费用,以及支付进口关税和其他捐税。二、交货的影响因素1、出厂数量条件,指交付数量以装运时在装运地的装船毛重或装船净重为准;2、卸货数量条件,指交货数量以目的港卸货上岸时检证的数量为准;3、装卸平均数量条件,指以装运数量和卸货数量的平均数作为交付数量的条件;4、买方营业所数量条件,指交货数量以货物运抵买方仓库、企业、商店或营业所的数量为准。以上就是有关于贸易合同中的交货方式以及和交货有关的相关知识了。由上文可以看出交货的方式大致有工厂交货,船边交货,备完税后交货、未完税交货、目的港码头交货、目的港船上交货以及边境交货这几种方式,具体的详细情况我们建议您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

·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
    有的夫妻在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下,多半最后都是走上了离婚的道路。但由于对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因此也就不知道究竟夫妻分居多长时间的才可以自动离婚。为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分居多长时间可以自动离婚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调...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

·北京私房院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北京私房院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卖吗? 众所周知,在北京二环内的私房院土地是属于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一直居住在私房院的居住是拥有北京私房院土地使用证。而且有相关规定是严禁私房院擅自转手买卖。下面,由我们为您做详细的介绍。 一、北京私房院土地使用证 ...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
    实际生活中,五险一金是各行各业都涉及到的,也是在职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但是,不同地区的缴纳额度是不同的,那么,不同职业的五险一金比例是否也会不同,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好奇的一个问题。因此,我们对公务员五险一金比例进行分析,您可以了解一下。 一、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

·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额
    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额 合同标的与合同标的额 (一)、合同标的 1、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2、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 3、合同标的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界定权利义...

·由于各地都存在一些高危型性质的行业
    由于各地都存在一些高危型性质的行业,故而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一些保护性质的法律规定,工伤鉴定的鉴定、赔偿标准就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法律规范,各地由于实际民情不同,故而工伤鉴定的标准也是不同的,今天本站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重庆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相关信息。 重庆工伤鉴定等级标准 ...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一、经济合同违约金比例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享有解除权的情形
        出租人的解除权的行使情况包括:
    
    (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一直是人们在关注的话题,特别是正处于征地环节中的朋友来说,征地补偿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自身会对补偿的标准进行了解,按照标准和自身的土地进行计算,以防土地征用管理部门出现数据错误的情况,所以征地补偿的标准很多人都想要知道,那在威海政府征地补偿标准...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上班工资怎么发放?员工在疫情上班按照正常工资发放,但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由于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对于休息的职工...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