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您的位置:首页  »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分类
  1、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2、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这是根据赠与人赠与的目的是否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划分的。
  3、特殊形式的赠与
  附义务赠与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和受赠人约定,受赠人要负担一定义务才能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3.2混合赠与合同,混合赠与合同是指含有有偿行为赠与,即受赠人负有一定对价给付义务的赠与合同。
  捐赠合同,又称捐助合同,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公共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无偿地将其财产给予他人的行为。4.死因赠与
  死因赠与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于赠与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赠与合同。受赠人必须是赠与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受赠人在赠与人死亡时也已经死亡,死因赠与合同就永远不能发生效力。
   二、父母赠与合同分类
  父母赠予一般属于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予合同的比较常见,即直接口头赠予子女。
   三、父母赠与房产归属权认定
  1、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若是父母想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其共同财产,则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以上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关于赠与合同的类型及父母赠与房产合同的类型与归属权认定分析,夫妻关系是最亲密关系的一种,如无必要还是要互相理解协调为主,尽量避免诉诸法律,但是在必要时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很重要的,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法律后果
    

调解的后果:
1、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赔付款由当事人自行交接,当事人要求交通警察转交的,交通警察可以转交,并在调解书上附记。

2、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

·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一、合同的终止有哪些情况 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引起合同终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 2、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

·夫妻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
    夫妻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 一、夫妻离婚可以选择什么方法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

·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夫妻双方都出庭支持诉讼,不然就无法查清楚夫妻之间的情况。但现实中,却有可能出现找不到另一方人的情况。那通常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另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受理这类案件的时候分为两种情况: ...

·商标注册期间被侵权怎么处理?
    商标注册期间被侵权怎么处理?商标注册期间尚未对商标权进行认定,公民都是可以有权申请的,商标注册是商标使用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前提和条件,只有经核准注册的商标,才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原则是确定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准则,不同的注册原则的选择,是各国立法者在这一个问题中对法律的确定性和法律的...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要件有哪些 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主体。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主体,既可以是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其他诉讼参与人,还可以是案外人。因为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针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的,因此,无论是谁,只要是其行为妨害...

·解除合同损害赔偿要怎样计算?
    (一)免除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得要求赔偿;(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的扩大,并对扩大的损失不予赔偿;(三)违约方解除合同,仅在未来有效的,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损失;前一方违约方...

·怎么确定定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人
    法院认为的实际施工人一般是指,对相对独立的单项工程,通过筹集资金、组织人员机械等进场施工,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与业主方、被挂靠单位、转承包人进行单独结算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若当事人仅提交了部分施工协议等材料,但未能提供案涉工程项目的施工记录、工程签证单、领款单、工程...

·车险骗赔属于违法行为
    目前进行骗赔的主要是修理厂和代理人。保险客户车辆出险以后,将保险索赔交给代理人或修理厂,极有可能会造成不法分子骗赔。出险之后将保险索赔交给代理人或修理厂是造成目前市场骗赔案频出的主要原因。汽车经销商和代理人利用为人们办理保险业务之便进行骗赔并从中获利的案件频频发生。而利用人们的出...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
    对方有车有房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欠钱不还,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对方的车辆和房屋,并拍卖,用来偿还债务的。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