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您的位置:首页  »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父母赠予房产合同属哪种赠与合同的类型 一、赠与合同的一般分类
  1、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
  现实赠与,又称即时赠与,是指在合同成立之时赠与人就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现实赠与的合同成立与履行是同时实施的,因而可用口头形式。非现实赠与合同是指合同成立后赠与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标的物交付受赠人的赠与,非现实赠与合同的订立与赠与人的履行行为不是同时进行的,一般应采用书面形式。
  2、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和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
  这是根据赠与人赠与的目的是否是履行道德上的义务而划分的。
  3、特殊形式的赠与
  附义务赠与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和受赠人约定,受赠人要负担一定义务才能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3.2混合赠与合同,混合赠与合同是指含有有偿行为赠与,即受赠人负有一定对价给付义务的赠与合同。
  捐赠合同,又称捐助合同,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公共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无偿地将其财产给予他人的行为。4.死因赠与
  死因赠与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于赠与人死亡时才发生效力的赠与合同。受赠人必须是赠与人死亡时生存着的人,受赠人在赠与人死亡时也已经死亡,死因赠与合同就永远不能发生效力。
   二、父母赠与合同分类
  父母赠予一般属于现实赠与合同和非现实赠与合同,现实赠予合同的比较常见,即直接口头赠予子女。
   三、父母赠与房产归属权认定
  1、一般来说,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这是没有争议的。若是父母想将房产赠与夫妻双方作为其共同财产,则需要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说明是赠与双方的。我国法律规定一方在婚前合法受赠的个人房产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父母赠与的财产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说明,是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说明房产是赠与夫妻其中一方的,父母赠与财产则归属于夫妻受赠者一方,因此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或妻的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此部分财产。
  当然,以上这些都是以当事人没有约定为前提的,若夫妻双方对于父母赠与的房产另有约定,则应从约定而不再适用法定条件。
  以上是我们为你整理的关于赠与合同的类型及父母赠与房产合同的类型与归属权认定分析,夫妻关系是最亲密关系的一种,如无必要还是要互相理解协调为主,尽量避免诉诸法律,但是在必要时候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很重要的,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一、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 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 诺成合同...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的离职手续可以补办吗离职证明是你离职时公司开给你的退工单,如果丢了,需要办其他事,和原单位协商写个申请,让原单位补一份离职证明。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二、离职补偿发放条件按照现行规定,...

·行政判决书(再审行政案件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100

  
  (××××)×行再字第××号
  
  抗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此项不写)。
  原审原告(或原审上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原审被告(...

·公司股东死亡如何股权转让最合理?
    公司股东死亡如何股权转让最合理?股权转让一直都是公司股权最重要的投资方式,投资者常通过股权转让来提高收益,但是对于自然人来说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意外,比如说失去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说死亡等等。在自然人死亡之后家属一般都会对自热人的遗产等进行变更或是转让,那么对于拥有股权的自然人死亡继...

·很多农村居民有钱了,就在自己宅基地上面修上了好几层的高楼,于
    很多农村居民有钱了,就在自己宅基地上面修上了好几层的高楼,于是就想将其中的一些卖给他人。首先,这样的房屋在我国属于小产权房,其实,从法律角度分析,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小产权房可以进行买卖吗 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
    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变动? 事物的发展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律法亦是如此。就以公司法来说,为了能更好的适应时代经济的发展,需要不定时的进行修正。而作为与之相关的公司企业管理人员,为了公司企业的合法经营发展就必须对其变动内容有全面了解,以便适时作出调整。那么公司法变更后都有哪些内...

·借款算受贿吗,受贿罪情节认定标准
    在司法机关审判受贿案件的时候,发现其实受贿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有些情况下,甚至受贿这种行为表现得是非常隐蔽的。例如说国家有些公职人员利用自己向别人借款的借口,看似借款实则要求别人行贿。不过,也不能绝对的这样认为,办案时还是需要区分开来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借款算受贿吗? ...

·福建省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福建省仙游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标准各级政府的具体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遇到了政府征地这种情况,对征地补偿的标准是需要做一定的了解的,因为这关系到我们的切身利益。对于征地补偿,我们可能都只是听说过,具体的规定标准是什么并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将为您整理福建省...

·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能退回吗?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曾经为了能有效可控制人口增长速度而采取计划生育政策,并向那些不按计划生育的人群征收社会抚养费。但随着人口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及人口结构的改变,该生育政策也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各地区正逐步的将二胎政策推广开来。那么太后悔交了社会抚养费,还有退回的可能性吗?下面就由我们为...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在外奔波难免碰壁,甚至受伤,当员工在公司因机械或重物等原因导致不幸受了工伤,那么工伤鉴定是必要的一个流程,然后才能申请和要求相关赔偿,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工伤鉴定在哪儿做,下面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下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的相关内容吧。 慈溪工伤鉴定去哪能做鉴定? 慈溪工伤鉴定要...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