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一级医疗事故分了几级
  
  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他人死亡或者是重度残疾,一级医疗事故分为2级分别是甲和乙。
  
  一级甲等造成他人死亡。
  
  一级乙等造成他人重要器官丧失,其他的器官不能代替或者是器官的丢失,患者存在对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有下列的情况之一的,就是属于乙等;
  
  1. 患者已经是植物人状态;
  
  2. 医疗事故已经造成患者成为一个痴儿或者是重度智力障碍;
  
  3. 造成患者昏迷,并经过医疗组的鉴定是属于不能恢复的昏迷;
  
  4. 患者已经不能自主的呼吸,呼吸器官已经缺失或者是完全丧失,只能依靠呼吸机来维持生命。
  
  5. 患者的四肢瘫痪,肌力为0级,经过医疗组的鉴定不能恢复的。
  
  医疗事故的等级
  
  医疗事故一共有4个等级
  
  1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或者是重度残疾;
  
  2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的组织已经严重的损伤;
  
  3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轻度残疾,给患者造成了一般的器官组织损伤。
  
  4级医疗事故是指给患者造成了明显的人身损害或者是其他后果的。
  
  一级医疗事故的赔偿
  
  1级医疗事故甲等的赔偿
  
  1、医院需要赔付患者丧葬费用,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的工资以6个月的总额来计算。
  
  2、 医院需要赔付已经死亡的患者死亡赔偿金,以受理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可支配收入或者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20年来计算。但是只有是60岁以下的人是采用20年为计算,超过60岁的患者,以患者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年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患者,以5年来计算。
  
  3、受害者的亲属为已经死亡的患者办理丧葬事情所支出的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等其他合理的费用,医院也需要赔付。
  
  1级医疗事故乙等的赔偿
  
  1、 医药费
  
  医院对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患者在治疗该人身损害的费用,应当由医院来承担,凭票据支付。但是医院对患者原本就有的疾病,不承担赔偿的费用。医院已经赔偿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费,后续患者还需要治疗原疾病的,按照基本医疗费支付。
  
  2、误工费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患者实际的收入进行赔偿,患者的工资要与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来计算。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患者,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计算。
  
  3、住院费用和伙食费
  
  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伙食补助的标准来计算。
  
  4、护工费
  
  患者发生了人身损害的并且需要护工照理的,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来计算。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0周岁以下的患者,最长可以要求医院赔偿30年的残疾生活补助费,60周岁以上的,不能超过15年,而70周岁以上的患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不能超过5年。计算的标准是按照发生医疗事故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年平均生活费来计算。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相关税费 土地出让是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土地是珍贵的,所以一般涉及到土地方面的税费征收都比较多。关于土地出让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税费呢?今天整理了关于土地出让相关税费的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土地出让主要有以下相关税费: (一)营业税及附加(出让方) ...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公司的公司法人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需要重新进行变更。但是公司法人在进行变更的时候,国家是有着严格的审批流程的,并且需要将变更公司法人的相关证件准备好以后,才可以对法人进行变更。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变更公司法人需要公司公章吗? 一...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
    汽车已经变成了几乎每家每户都可以拥有的代步工具,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安全隐患也随之而来,汽车带来了便捷,同时由于驾驶员的操作失误、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更是对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其中尤其以酒后驾驶性质最为恶劣。为此我国法律也出台法律规范酒后驾驶问题,那么醉驾104能监外执行吗?我...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什么
    若需要诉讼离婚的,此时意味着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相关事项产生了纠纷,而在诉讼过程中,就需要实际提供证据,然后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有哪些呢?详细内容,您不妨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
    法律规定的使用权房继承权属谁?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不过,这项使用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一项独立的财产权,允许使用权人(公房承租人)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方式转让或交换房屋使用权,所获收益扣除应缴税费后归使用权人所有。承租人...

·合同附加条款是什么意思?
    合同附加条款是什么意思?附加条款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基本条款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另行约定或附加的、用以扩大或限制基本条款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签订合同之后,发现...

·处理医疗纠纷时应当注意什么?
    处理医疗纠纷时应当注意什么?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

·境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因为境外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就产生了聘雇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双方的责权利可以通过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来确定,其主要内容是:聘雇期限、岗位、报酬、保险、工作时间、解除聘雇关系条件,以及违约责任等双方的权利义务。

 &...

·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
    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 当您的家里的房子想要装修的时候,免不了要跟装修公司签订家庭装修合同书,那么家庭装修合同书应该如何拟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家庭装修合同书的相关资料,来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上您,对您有所帮助吧!您可以参考以下范本。 一、家庭装修合同书范本: 发包...

·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二审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都有谁,二审的程序又是怎样的? 一、民事诉讼二审组成人员 在民事诉讼中,第一审合议庭成员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而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审理,则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当然,与第一审相同,合议庭的成员的人数,必须是单数。 如果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