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
您的位置:首页  »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很多购房者虽然知道公摊一词,却对公摊相关的知识却不知所以。购房者可以自己加以判断的,而不是一味地听从开发商的宣传。市场上经常遇到房屋面积短缺的情形,购房者应知道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维护自己的权益。接下来,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
  办妥房产证后,如房屋公共分摊面积少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房屋公共分摊面积,开发商应赔偿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给业主。理由是:业主购买的房屋既包括套内面积(关门面积),也包括分摊面积(走廊、电梯分摊等),后者已计入房价。开发商的公共分摊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分摊面积,即构成违约,应当赔偿因此给业主造成的分摊面积减少的损失。那种以为仅对套内面积增减结算,无需对分摊面积减少予以退款,是一种对合同的误解。套内面积计算单价只是一种单价计算形式,其前提是在开发商保持包括分摊面积在内的建筑面积不减少的前提下,以总房款除以套内面积计算得出的套内面积单价。签约时,如果分摊面积减少了,总房款自然降低,套内面积单价当然降低。反之,也可以以总房款除以分摊面积计价,难道这样套内面积减少就不用退还套内面积差价款?当然不是。所以说,以为按照套内面积计价,分摊面积减少就不用赔偿差价款是一种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误解。
   二、如何追讨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
  1、须等房产证办妥,因为房产证是面积大小的最终凭证。领取房产证时,核对自己的分摊面积是否减少。
  2、需在领取房产证后两年内起诉开发商,或在领取房产证后,每年向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的地址以及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地址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函,要求其赔偿公共分摊面积减少的损失,保留上述函件作为证据,否则超过诉讼时效将丧失了权利。
  3、领取房产证时尽量不要与开发商签订的任何有关放弃自己分摊面积赔偿权利的协议。
  如今很多购房者对公摊的认识度不够,简单来说,公摊面积越小,意味着购房者需要投入的额外成本越小。上面我们为您介绍了“公摊面积减少怎么办”以及“如何追讨公共分摊面积差价款”,购房者可以了解一下。其实公摊面积合理,购房者居住也比较舒适。如果购房者在公摊面积问题上遇到疑难,不妨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梅州律师。
  
  
  

·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
    一、不赡养老人会被判刑坐牢吗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

·集资诈骗刑法的条文有哪些
    集资诈骗的新闻也是不少,您或多或少都听到一些,有的人自己或者身边的朋友就曾遭受损失,为了打击集资诈骗行为,国家出台了集资诈骗刑法,目的就是通过立法来约束和提醒您不要从事集资诈骗等非法活动,违反法律的,也将会依据集资诈骗的法律进行严惩,但是具体的法律内容有哪些,可以到下文具体了解。...

·高血压脑溢血算不算工伤
    高血压脑溢血算不算工伤?1、高血压引发脑溢血,不是工伤。但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脑溢血死亡的,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死亡待遇。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七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总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待遇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因为每个省市发展不一样,所以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
    由于个人工作能力或者是其他种种原因,有的朋友在入职公司不久就可能被告知要被辞退。这个时候,大部分人想着一定找公司要一笔补偿金才肯罢休。但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其实并不是所有情况下我们都可以要公司的补偿金的,我们今天就给您详细讲讲员工入职不满半年辞退的时候我们能怎么办。一、员工...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公路工程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公路的使用寿命,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工程完工后,建设方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质量检验,评出质量等级。对于公路工程的质量检验,是有一套标准的,那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一...

·票据贴现的条件是什么?
    票据贴现的条件是什么? 一、票据贴现的概念 票据贴现是指资金的需求者,将自己手中未到期的商业票据、银行承兑票据或短期债券向银行或贴现公司要求变成现款,银行或贴现公司(融资公司)收进这些未到期的票据或短期债券,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到期日的利息后付给现款,到票据到期时再向出票人收...

·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遗产在开始进入继承阶段的时候,就与各位继承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了,此时继承人们除了要知道自己可以获得多少遗产份额外,还要了解一下我国规定的遗产分割方式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遗产分割方式包括哪些 遗产分割的方式,是指继承人取得遗产应继份的方法。我...

·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提出离婚诉讼,那在司法实践中,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提起诉讼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