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您的位置:首页  »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卖么
  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1、若是婚前:夫妻一方的名字出现在房产证和购房合同书上,购房时房产登记和购房发票都是一方的,算个人房产。可以自行买卖。
  2、若是婚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购房合同上无明确分配比例,则平均分配。房产出售时必须双方到场签字或一方有另一方受理过的公正委托书,方可生效。
   二、夫妻共有房产单方能不能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一》)第17条第2项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第11条第1款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就两条规定的适用环境而言,有以下两点值得注意:
   1、都适用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的单方处分情形。《解释一》第17条第2项后段实际上隐去了这样一个前提,即“未经夫妻双方平等协商,没有取得一致意见”,至于《解释三》第11条则明确表述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
   2、都适用于夫或妻单方处分重大共有财产(房屋)的情形。在此基础上,我们不难发现,同样的单方处分夫妻共有房屋行为,适用前述两条规定,结果迥然相异,主要为:适用《解释一》第17条第2项,则在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其权利救济归入有效合同制下,即使未办理转移登记,该第三人的权利仍可得到保护;适用《解释三》第11条,即使第三人善意购买且支付合理对价,只要未办理转移登记,其权利仍应让位于另一方共有人的追回主张。
  《解释三》第19条规定,该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在实践中,当夫妻走到离婚的地步时,关于房屋分割的问题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地雷”,对于这个危险物品,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去应对,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及时的去咨询一下南昌律师,让律师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帮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房地产项目股权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引进项目投资人,是企业以项目开发为依托,以项目股份制为载体,以所开发的产品作为投资回报的一种合作方式。项目开发应首先有开发合同或协议,明确引进项目投资人的合作方式、投资金额、项目管理形...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
    在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时辞退员工吗不可以。公司不能随意辞退试用期的员工,除非满足相关情形并且需要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后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

·一、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份?
    一、老婆出轨离婚财产怎么份?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非借贷合同违约金过高可以申请调低吗? 一、违约金过高能否申请调低 1、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诉法技术侦查范围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侦破一些案件的时候,需要采取一些专业的特殊的侦查手法,这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掌握技术侦查的一些技巧。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时候并不是十分的了解,比如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诉法技术侦查范围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产品在申请专利之后,可以获得来自法律方面的保护。而实践中,并不是提请专利申请,就一定能成功,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申请专利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申请国家专利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申请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及条件有哪些? 一、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手续有哪些 外商投资公司的设立,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适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设立外商投资公司,属于本办法规定的备案范围的,在取得企业名称预核准后,应由全体投资者(...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
    旷工如何处理,如何认定旷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上班,那么劳动者就应该及时履行自己的劳动义务,但是在社会中有一部分劳动者经常旷工,对于旷工的劳动者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旷工如何处理第一次旷工,通过口头或书面警告,让本人认识到错误...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一、工作没满一年被辞退有违约金吗? 没有违约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2023?
    夫妻之间,因为感情破裂,最后以离婚的方式,来解决感情问题。离婚伴随着财产的分割以及处理等问题,若双方结婚之后有了子女,那么离婚之后,对于子女的抚养费问题又成了双方之间争论的焦点。那么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一 ?、离婚抚养费怎么算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