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离婚前转移财产法院能查到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法院能查到吗?
您的位置:首页  »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法院能查到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离婚前转移财产法院能查到吗?离婚前转移财产,法院一般是可以查到的。要想避免,就得先了解在一般情况下别人是用什么方法转移夫妻财产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仅限于三子(房子、车子、票子)、家具和首饰等固定的资产;而且程向多层次及多元化,如金融资产(股权、期权、股票等);如无形资产(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其实离婚转移财产根据财产的不同有着不同的转移方式,并且方式也是多种,以下介绍常见的四种: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有些更彻底一些,直接拿出现金来操作。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3、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这种方法表面上看并不是很高明,因为在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一查就知道,而且历时比较长,但它有个很好的长处就是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4、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自己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相对于其他的,公司类转移,可以说是技术性比较高,而且操作空间比较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如何避免离婚前转移财产行为1、对于转移存款的,可以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上,以及平时收集对方使用网上银行或银行卡那里的银行账号信息,特别关注有关大笔资金的变动。2、对于私赠财产的,因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因此非常难举证。一般都会赠给身边亲近,至少信得过的人,所以就需要在平时多加留意。如了解自己家庭中的所有财产情况。3、对于转移房产的,应对策略如下: 如果出现一方的行为异常导致另一方怀疑另有房产,另一方应注意查找一方的票证或存款往来记录,或者直接到房地产公司夫妻委托缴费名义进行求证,或到房管部门查询,或者利用商务调查等进行取证。4、对于转移公司股权的,这个是最难防的,除非双方都在公司一起工作,并有较高的职位,如果只有一方的话就很难有所发现,退一步讲,就算发现了,也不容易收集证据,因此,面对对方转移公司股权的,可以聘请一个专业的律师来帮你调查对方公司的经营情况,避免出现更大的损失。5、是先小人,后君子的做法,也是最有效的。结婚前签订婚前协议(把婚前和婚后的财产约定清楚),婚后,也可以签订有关协议,就协议内容可以委托律师起草,并经公证。虽说还是不能完全百分之一百的避免转移财产的出现,但是可以有效的限制住。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前转移财产属于违法行为,显然是侵害了另一方的利益。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并公平平等的分割,一般应当先进行财产清算,根据财产清算的结果来进行确定。涉及到离婚前转移财产行为的,一般可以处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
  
  
  

·福安市眼睛工伤鉴定一般几个月?
    在我们的生活之中,难免会受到伤害,在工作之中受到伤害叫做工伤,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只要确认了是在工作之中受到的伤害,也就是工伤,那么受害者就可以根据受伤级别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那么福安市眼睛工伤鉴定一般几个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伤 工伤,又称为产...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
    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 医疗机构是老百姓生活中接触比较多的机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到医院看病的时候,会发现有些医院会悬挂一块写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牌子。如果我们有医保卡,还可以在看病过程中报销部分费用。那么定点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接下来我们简单介绍下有关知识。 一、定点医疗...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2023
    诈骗多少成立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
    随着近几年我国各地的房价持续走高,房屋的财富价值更加凸显,一套价值高的房屋,甚至抵得上一个人、甚至一家人一辈子的收入,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时,大多数人都把焦点集中在共有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和争夺上,其实,之后的房产过户也涉及到一定的费用问题,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呢?...

·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本身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一般是由法院对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作出判决处理的。而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能否不给孩子抚养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首先,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父...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一、租赁的厂房遭遇拆迁,若被排除在补偿范围内如何维权   承租的厂房遭受拆迁时,承租人是可以获得补偿的,如果被排除在外的,承租人可以携带租赁合同等证据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
    二房东转租商铺需要获得房东的同意吗?二房东转租必须获得房东的同意,我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

·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怎么算?
    企业破产,职工必然面临一个再就业的问题。所以企业破产中,解决职工的就业安置问题关系要破产能不能顺利进行,社会矛盾能不能平稳处理。它是企业破产,尤其是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要处理的一个重大问题,它是一个政府负担起社会责任的体现。要进行职工安置必然需要职工安置费,而如果该安置费由企业出的...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一、违约行为的概念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 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