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结婚的陪嫁钱离婚的时候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结婚的陪嫁钱离婚的时候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您的位置:首页  »  
 

结婚的陪嫁钱离婚的时候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结婚的陪嫁钱离婚的时候是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五项“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是对前述四项的补充,根据我们的民间婚俗一般情况下陪嫁的东西是对女方的赠与。因此陪嫁的东西一般认定为一方财产。根据你表述,应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孩子还在哺乳期法院会认定抚养权归女方,孩子较小时一般也会认定抚养权归女方。你如果有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如何抚养孩子有你做主,但其父有探视权。你送给别人养的一定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可以。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结婚之后所有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嫁妆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不需要平均分配,离婚只分割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是平均分配的,不管哪个人挣得钱多,哪个人挣得钱少,离婚都是一人一半。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
    离婚未判决财产怎么办?1、双方可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时可起诉。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要什么时候起诉?
    在实践中,被拖欠工程款该在什么时候到法院起诉,实则就是诉讼时效问题。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也就是说,从被拖欠工程款之日起,施工方在两年内随时都可以收集...

·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越来越注意经济交易中的公平构建。内幕交易罪作为股票和招投标犯罪中常见的一个罪名,对于您评价日常交易中的相关法律行为十分重要。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吧。 一、客体要件 1、综述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

·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在符合条件的情形,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需要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且在一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不能耽误对事故的处理。而此时往往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和劳动者认定结果,那一般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多久可以工伤认定书作出 60天作出工伤认定...

·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征地补偿发生在国家要对土地进行征用的时候,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赔偿,而根据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各地的证地补偿标准和相关规定也不同,那么河北省征地补偿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发展...

·体检,在我们进行入职之前,一般是都需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在提交
    体检,在我们进行入职之前,一般是都需要经历的一个过程,在提交爱你结果出来之后,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才可以进行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完成入职。那么,对于听力不合格不能入职呢?对此,我们的法律法规中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一、听力不合格不能入职吗如果是有听力要求岗...

·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
    随着国家的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我国的城市化道路的推进非常的迅猛,大量的基础设施的建设,从而引发了很多的征地及拆迁的问题。草溪河水库征地补偿项目有哪些?这个包括土地的赔偿和上面的附属物、安置补助等的赔偿等项目。这些赔偿主要是为了满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未来的工作问题。今天我们带您了...

·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
    挪用资金可谓是出现率极高的罪行,在各个阶层,都会存在,那么最新挪用资金罪司法解释是怎么样的?其实挪用资金罪的司法解释有很多类,他们有各自的规定和内容。如有些法律上规定,挪用资金就是用职务之便将资金归为己有或借给他人。 1、 刑法基本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

·一、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方不垫付医疗费怎么办?1.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2.如果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3.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医...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
    刑事辩护的授权范围有哪些(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刑事案件委托手续怎么办理1、委托律师办案须办理以下手续: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