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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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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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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受“竞业禁止”的企业员工的义务。这是对劳动者择业自由的限制。具体来讲,就是劳动者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竞争企业兼职、任职或提供咨询性服务,不得自行开展与原企业竞争的业务,不能从事原来岗位的工作,不能用其所掌握的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去为其他单位,尤其是为与原单位竞争的单位服务,或者利用所掌握的商业秘密自办企业,以及不履行该义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关于“竞业禁止”的期限应当合理,以最长不超过两年为宜。如果期限过长,既会导致人力资源的不合理浪费、会限制劳动力的创造性、会损害劳动者应有的择业权,同时对原企业来讲也是不经济的,因为必须付出高额补偿金;如果期限太短,可能会损害原单位的经济利益。因此,“竞业避止”期限应当适度。如有关专利法规中确定,职工在调动工作一年内,作出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积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的,仍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原工作单位。考虑到商业秘密的特点及其他一些国家的规定,我国可考虑规定最长期限为两年。

  

   2、原单位支付补偿费的义务。

  

   由于被企业“竞业禁止”的员工承担了“竞业禁止”的义务,选择工作受到影响,这必然会给其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不给予合理补偿,既不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使劳动者单方面蒙受损失,同时也会使企业滥用“竞业禁止”条款而毫无相应经济支出。如果合同中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劳动者则不受“竞业禁止”条款的限制。在确定补偿多少时,要考虑四个因素:

  

   (1)考虑这个职工所在岗位的重要性,向其发放不同的“不竞争津贴”或“保密津贴”,即考虑该岗位商业秘密的流失大概会给企业带来多大影响;

  

   (2)考虑这个职工不从事这项工作大概会给他带来多大损失,即他从事别的职业和从事原来职业收入的差额,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3)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如果企业承受确有困难,则可适当缩短“竞业禁止”的期限。国内有些企业对解除劳动关系且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采取的做法是以离职者在岗最后一个月的工资额为标准,然后逐年递减,直至规定的“竞业禁止”期限结束。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比利时劳动合同法》规定“补偿金的最低限额,应相当于竞业避止条款适用期限内工人应得总收入的一半,总收入应根据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如果原单位不予受“竞业禁止”的企业员工以相应补偿,则“竞业禁止”合同就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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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经理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董事、经理所为的竞业禁止行为的效力认定

  公司法规定了竞业禁止条款,具体讲就是董事、经理不得从事与本公司营业性质相同的商业行为,不得自行处理与自身利益有关而又可能与公司利益相冲突的事务。由于董事、经理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他们享有公司生产、经营的指挥权,掌握公司的业务秘密...

·竞业禁止条款的运用
    企业在运用竞业禁止条款进行自我保护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有相应规定或协议的企业,一定要将条款尽量细化。在条款设置时要考虑全面,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进去,落实到纸面上。   第二,明确竞业补偿金问题。获得补偿是执行竞业禁止条款的前提。有部分企业对于竞业补偿金...

·竞业禁止条款
    一、限制范围条款。包括时间、地域、限制领域等。限制领域,如从事某种技术、产品、经营、服务等的企业或工作岗位。地域是指在约定的地域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时间是指离职后多少年内,不得从事限制领域的工作。关于限制领域的具体内容可以结合本行业或本企业的特点,另外制定内容详尽的附件。 ...

·竞业禁止协议的效力
    竞业禁止协议是否合理,主要是看竞业禁止是否超出了保护雇主合法利益的范围或者使雇员遭受的不利超过了保护雇主的需要而可能损害公共利益。竟业禁止协议只有限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具体体现为限制的行业范围、对象、限制的区域、期限是否合理,以及雇员是否合理的得到了补偿。 ...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员工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是什么?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要求赔偿: 1、按照协议约定,要求员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2、依法要求员工,赔偿公司实际损失。 3、公司在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时,可同时要求员工停止违约行为,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4、当公司与员工协商不成时,公司可以收...

·竞业禁止的法律适用
    根据主体范围的不同,竞业禁止分为一般主体的竞业禁止与特定主体的竞业禁止。

    《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竞业的主体是全体合伙人成员具有一般性,这是对一般主体的竞业禁止。公司...

·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保护商业秘密,实行一定的竞业禁止,但根据我国宪法、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劳动就业权和自由择业权, 因而单位在与员工签订竞业禁止须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竞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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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法定竞业禁止?
    法定竞业禁止主要是针对员工在职期间对企业忠实义务而派生出来的一项重要义务,义务主体主要限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各国的商事组织法中都有针对董事、经理、合伙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义务的规定。前述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主要包括:不得为自己或者第三人从事与公司营业范围相同的...

·《竞业限制协议》注意事项
    在形式上,使用《竞业限制协议》的单独文本或在劳动合同中单章约定;在内容上,明确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应保密事项,补偿金标准、支付周期、支付方式,违约金计算标准或具体金额等项目;在用语及行文风格上,避免诘屈晦涩,尽量使文本通俗易懂,逻辑清晰。 严格遵守劳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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