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合同流程管理有哪些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合同流程管理有哪些
您的位置:首页  »  
 

合同流程管理有哪些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合同流程管理有哪些流程?合同流程管理风险有哪些?合同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应该行义务,合同管理也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东西,这篇文章我们将为您介绍关于合同管理的流程以及合同管理风险的一些内容,相信很多人对合同流程管理和合同管理风险有哪些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合同管理是企业重要管理内容之一,其主要目标是优化合同管理流程、降低合同管理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这需要对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和合同管理风险进行分析。其中,对合同管理风险分析,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也可以从导致合同管理风险的主要因素入手。
  一、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
  合同管理一般经过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定合同文本、审核、正式签署、分送相关部门、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纠纷处理、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环节构成。可以将合同管理划分为四个阶段: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谈判、拟订合同文本、审核等程序;合同签署阶段,包括正式签署合同、将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程序;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变更或转让、终止、处理纠纷等程序;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归档保管、执行情况评价等程序。合同管理的一般流程如图1所示。
  二、按流程分析的合同管理风险
  合同管理风险主要集中显现在履行阶段,但也隐含在整个合同管理流程中,尤其以合同准备阶段为甚,且是各种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因此,分析合同管理风险,可以从合同管理流程入手,也可以从导致合同风险的各种因素切入。企业在合同管理的每一个流程中均存在风险。按照合同管理流程进行风险分析,可将合同风险分为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和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一)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
  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准备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策划风险、调查风险、初步确定准合同对象的风险、谈判风险、合同文本风险、审核风险等。合同策划风险是指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的不能满足企业战略和业务目标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合同策划的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或者业务目标不一致;二是故意规避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如将需要招标管理或需要较高级别领导审批的重大合同拆分成标的金额较小的若干不重要的合同。对于合同策划风险的主要控制方法:一是审核合同策划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目标的一致性;二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不得将需要招标管理的重大合同拆分为不重大的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签署阶段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主要包括合同正式签署风险、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的风险等。合同正式签署风险是指正式签署合同过程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合同印章管理不当,为不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加盖了合同印章;签署后的合同被篡改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严格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严格合同印章管理,确保只为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纸质合同书、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方法对合同内容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单方面改动合同文书等。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分送相关部门过程中可能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表现为:合同被送到了不相关的部门;收到合同的相关部门没有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合同;因保管不当导致合同泄密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措施是实施合同签收制度,并及时退回与本部门不相关的合同;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保管,并为合同保管提供相应的条件;建立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阶段中存在不当行为的风险,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合同变更或转让风险、合同终止风险、合同纠纷处理不当的风险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主要表现为违约风险,即本企业或对方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控制违约风险的主要方法是:签约前认真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等情况,尽量只与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的单位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违约责任;要求对方为履行合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监督,一旦发现对方有违约的可能或违约行为,则采取相应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等。
  (四)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
  合同履行后管理阶段的风险即在合同履行完毕或终止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包括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执行情况评价的风险等。合同归档保管的风险是指在合同归档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合同丢失或泄密;合同被滥用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明确规定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规定合同借阅的审批程序;实施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保管情况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等。合同执行情况评价风险是指在合同执行情况评价中存在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包括:未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在合同评价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兼顾全面和突出重点等。控制此类风险的主要方法是:制定合同执行情况的评价制度,建立合同执行情况评价的操作指南;实施责任追究制度等。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流程管理和合同管理风险有哪些的主要内容,在文中我们可以知道,合同管理的流程主要分为,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合同对象谈判等等主要的流程,而合同管理的风险主要有在合同准备阶段的风险,以及在合同签署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以及履行后管理阶段的一些风险,在进行合同管理的时候,需要进行这些风险的防范,才能有效的使得合同管理更加规范以及防止合同风险的发生。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的依据是什么?
    湖南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的依据是什么?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

·训诫不属于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只有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及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并无训诫,训诫行为不是行政处罚措施,而是现场劝诫措施,训诫后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并未违反“一事不二罚”原则。...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
    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付款条件有哪些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银行出具的一种有条件的付款保证。《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信用证有如下的定义:“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统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征行”)应其...

·河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减免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司法鉴定的结果对法官审理案件具有辅助作用,审判结果也会被其所影响。再者司法鉴定的主体是由较高专业知识的,故司法鉴定费用是很高的,但一些困难群众无法支付高额的鉴定费用,那么是否有相关的减免政策呢?现在就和我们来了解下河北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减免政策吧。 一、司法鉴定收费对困难群众有何...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
    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人们在签订合约时,可以约定违约金,在一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合约的规定,支付违约金,但是在司法实践之中,被告一般会声称违约金过高,希望法院能予以调整。按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举证责任?1、被告提出违约金...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什么是著作权的主体?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 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

·并非工作日参加公司年会或团建发生事故受伤,能否构成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年会或团建虽然由单位组织,但并不具有强制性,若事发当日并非工作日,员工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故不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员工的受伤并非...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赠与继承安置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 《民法典》对于房产权属认定和共有房产分割的规定与之前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判定依据的情形和条件也更加复杂,对于离婚案件中作为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如何分割,特别是涉及单方、或双方父母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加之该房产性质为...

·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但并不是对任何夫妻都适用的,我国法律中具体规定了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那到底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
    在离婚之前,有很多夫妻可能处于异地生活的状态。这时候,如果夫妻一方想要异地起诉离婚的话,就肯定会遇到法院管辖权的问题,不少人在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都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我们就将这一问题,详细的为您分析解答,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吗?请往下阅读了解。 一、外地人能在本地起诉离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