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范本是怎样的?
  
  简单来说商品的买卖与销售就是购销,在实践中签订购销合同可以切实依法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您是否了解工控产品购销合同怎么写?怎样确保合同是否有效。本文为您带来一篇关于工控产品购销合同范本,请您阅读了解。
  
  工控产品购销合同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与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一、 本合同概要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销售下列设备,型号及价格如下:
  
  品牌型号 配置 数量 单价 小计
  
  工控机
  
  二、 付款方式:
  
  货款到帐后发货的原则,开票正规发票。
  
  三、 交货及验收
  
  货款到帐后立即发货
  
  四、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均为原厂生产,原厂包装的合格产品,符合生产厂商质量标准,并有原厂质量合格证书。
  
  五、 保修
  
  严格执行国家电子产品三包政策
  
  六、 解决争议的办法
  
  履行本合同期间内,如供需双方就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同意将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将争议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或当地法院申请仲裁。
  
  七、 合同的生效
  
  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时,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限与本合同相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代表人 : 代表人 :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日期: 日期:
  
  以上就是整理的工控产品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一份工控产品购销合同可以适当参考。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避免损害自己利益的条款出现,一定要谨慎小心对待。日后一旦产生纠纷,则合同就是解决的依据。

·颁发拆迁许可证的主体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实施拆迁许可的主体是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很多拆迁管理部门属于事业单位。

作为事业单位的拆迁管理部门具有双重职能:经营职能和管理职能,这两种职能常常交织在一起而被滥用。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

·劳动争议超过仲裁时效法院应否受理
    劳动争议案件仲裁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83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我国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如果因为进城务工导致土地闲置的,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流转,这样也可以得到一笔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的使用有非常严格的规定,不是谁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限制条件有哪些?下面请看我们的...

·涉嫌抢劫罪要判多久
    涉嫌抢劫罪一般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一、劳动争议仲裁法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

·未成年人吸毒犯罪怎么处罚
    未成年人吸毒犯罪怎么处罚 现实中,有不少未成年人经受不住诱惑,居然有吸毒的行为,而要是单纯的吸毒最多也就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来处理,给予未成年人行政方面的处罚。但吸毒意味着肯定要持有毒品,此时持有毒品的数额达到了一定标准的,就会认定为非法持有毒品罪,此时未成年人吸毒就会构成犯罪了。...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一、什么叫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

·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
    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 一、对于欠债被起诉要坐牢吗?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实践中,债务人无...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不可撤销贷款居间合同 一、 何为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何时签订劳动合同?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Q 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的风险? A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