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是否要交契税?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是否要交契税?
您的位置:首页  »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是否要交契税?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是由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现实情况中,若是没有被继承人的遗嘱,一般来说,就会按照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来对被继承人的财产进行分配。那么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其中又是否要涉及到契税的缴纳?下面,就让来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
  
  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顺序是指上述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顺序。《民法典》将继承人分成两个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包括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及虽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但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份额是指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均等。对于有特殊困难的人、未成年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该予以照顾,适当多分配一些遗产。对于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继承人经过协商一致,可以平均分配遗产,也可以不平均分配遗产,这一点在房产的继承上尤为重要。
  
  二、房产继承是否要交契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规定,
  
  1、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房产继承法定继承人有哪些,对于这个问题,在我国的相关法律中是有严格的限制和规定的,而对于法定继承人要按照什么顺序,什么标准来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法律也有严格的标准,房产继承中涉及到一系列的税费缴纳,至于是否缴纳税费,咱们在上述也已经回答了,主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界定。

·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因为贷款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在逐渐的增多,这其中要数夫妻离婚就贷款房的分割纠纷最多。那到底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呢?本文将结合不同的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供你参考。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对于这种情形的...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
    货款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需准备哪些资料一、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如何确定? 第一种观点:依据《合同法》第62条“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认为民间借贷应以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种观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

·侵权商标使用证据认定是怎么进行的?
    侵权商标使用证据认定是怎么进行的?商标侵权的证据可以从商标注册证、侵权产品样本、侵权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来进行认定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商标侵权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起诉来进行处理。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初审
    

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
    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可以执行吗?想必当男方遇到女方不愿意支付孩子抚养费这种情况时都会存在这一疑惑,父母即使离异,双方均有义务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就女方不支付抚养费能否申请强制执行这一问题,本文接下来会用父母的抚养义务的相关内容对问题进行解答,请您往下阅读...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
    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吗?1、没有借条讨债公司接,因为借条并不是证明存在借贷关系的唯一凭证。没有借条讨债不算诈骗,借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不能将其定义为诈骗,诈骗是指非法占有,运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大量公私财产的行为。2、没有借条的,当事人可以搜集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相...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时,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那著作权侵权赔偿计算方式都有哪些?能不能完全弥补著作权人的损失?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关于办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条件是什么? (一)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二)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

·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
    在员工工作时,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有时合同的签订是不及时的。所以,很多人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入职3天还没签合同可以离职吗 这个答案是肯定的,不过最好先和单位...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