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
您的位置:首页  »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了也不判刑怎么回事?各种因素可以影响延期。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是交通不便地区、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等可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十年以下刑罚的嫌疑人,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二个月。也就是说,在公安阶段的时间一般是二个半月到三个月左右,最长是八个月。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是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二、检察院做出批捕决定的时效是多久?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综上所述,检察院对嫌疑人下达逮捕命令后,公安机关负责具体执行,在刑事侦查阶段,嫌疑人基本关在看守所。从这个时候开始到最后的判决需要一定时间,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以上都可能。比如一些案件的案情复杂,证据模糊,会涉及各种延期,就导致了办案时间加长。
  
  
  

·刑事案件批捕后换看守所,正常吗?
    一、刑事案件批捕后换看守所,正常吗?关押在看守所的在押人员换关押的地点比较正常。一般情况下是因为一个看守所关押的人员过多,合理利用看守所或是变更管辖权等原因造成。但是也不排除关押人员特殊或是案情特殊等和罪行相关的原因。如果家属咨询得不到原因,可以聘请律师为其会见了解实际情况。二、...

·一、已设定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么?
    一、已设定抵押的二手房可以买卖么? 不可以,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已经设定抵押的房地产,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这就是说,已经设定抵押的房产是可以转让的,转让的前提是必须经过抵押权利人的同意。 一般地说,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屋已经被抵押,则一旦出售...

·遗产继承的方式是什么,如何确定遗嘱的效力
    公民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死后会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但具体在现实生活中,这个遗产该如何来继承呢?换言之,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可能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遗产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协议书模板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 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户籍所在地: 现在住址: 事件概括: 年 月 日 时 分, 驾驶 车(牌照号 )由 行至 公路 公里处时,...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抵押有效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中享有的份额设定抵押的,抵押有效。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财产设定抵押,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无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而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年限是多长时间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年限是多长时间?商标无效宣告需要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

·用公司名字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
    用公司名字注册商标的流程是什么?1、设计好自己的商标名称和图标,还要通过商标局或代理机构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的情况,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这可以减少选择商标的盲目性,降低商标注册风险,节约申请时间。2、准备好递交的材料。材料包括有个人的正反面身份证...

·诉讼管辖的分类
    

(一)管辖在法律上的分类

    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在各自的法律条文中对管辖作 了专门规定,三类诉讼法均将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四大类,其中,地域管辖又进一步分为四小类,...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
    有些企业员工在工作时候不得不接触一些公司机密,这些机密都会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如果被泄露是企业不愿意看到的。所以,企业往往会和这些知道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协议。但是许多员工对于保密协议并不了解,比如员工保密协议有钱拿吗?下面的我们就为您解答。一、员工保密协议有钱拿吗《劳动合同法》第二...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醉驾发生的事故更是屡见不鲜,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为逃避责任,找人顶罪的案例也不在少数,这种找人顶罪的行为严重破坏了交警持法和社会秩序,今天我们就征对醉驾肇事顶替人和行为人如何罪?这个问题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醉驾肇事行为人如何定...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