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故意毁坏财物中对财物价值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故意毁坏财物中对财物价值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
您的位置:首页  »  
 

故意毁坏财物中对财物价值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故意毁坏财物中对财物价值认识错误可以减轻刑法吗?是可以减轻自己刑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与其他侵犯财产罪一样,数额大小是决定故意毁坏财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的决定性因素。但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与盗窃罪、抢劫罪中数额的含义是完全一致,还是具有自己不同的含义,却是一个尚未明确的问题。二、认识错误的几种形式1、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行为和所造成的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实际发展有错误认识。行为人误以为自己的行为已达到预期犯罪结果,但实际并没发生这种结果;行为人所追求的结果事实是其他的原因造成的,但行为人误以为是自己的行为造成;行为人的行为没有按照预想的方向发展及其预想的目的停止,而是发生了行为人所预见所追求的目标以外的结果;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伤害结果是由其中一个行为造成的,行为人却误以为是由另一个行为造成的。2、客体的认识错误行为人意图侵犯一种客体,而实际上侵犯了另一种客体。3、对象的认识错误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相同的社会关系;误把甲对象作为乙对象加以侵害,而二者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误将犯罪对象作为非犯罪对象加以侵害;误将非犯罪对象作为犯罪对象加以侵害。4、打击错误(或行为偏差)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实际性质发生了错误的理解。行为人不存在故意犯罪的故意,因而不应论以故意犯罪,而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是意外事件。5、手段、工具的认识错误包括三种形式。行为人由于愚昧无知或者迷信使用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方法;行为人意图采用的犯罪手段具有产生危害社会结果的可能性,但由于认识错误而使用了不能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手段;行为人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意图,但由于误解工具或拿错物品造成损害结果。综合上面所说的,任何案件只要在犯了错了之后那么就要积极的认识错误,承担起所有的赔偿,这样才能减轻自己的刑法,案件的不同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所以,执法人员在处理案件的时候就一定要按照规定的来,会结合不同的因素来进行判定。
  
  
  

·车主未缴纳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
    车主未缴纳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是什么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交强险的行为,制定了严格的处罚制度。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双倍
    公司辞退员工补偿怎么双倍?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是否可以买卖?随着各地房价的增长,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就是指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产。房屋买卖与其他的商品交易不同,房屋买卖需要有行政机关授予的买卖房屋的资格,并且房产是属于可以交易的范围。那么有集体房屋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可以买卖...

·江苏省高级法院公布2011年劳动争议十大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2008-2010年度劳动争议十大案例,全面反映了涉及《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各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企业因经营困难而实施裁员的合法性认定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确认问题、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问题等。律师为大家解读如下:

...

·电子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
    电子专利申请费用要好多 国 内 部 分(人民币:元) (一)申请费 全额 个人减缓 单位减缓 1.发明专利 900 135 270 印刷费 50 不予减缓 不予减缓 2.实...

·一、重婚是无效婚姻吗?
    一、重婚是无效婚姻吗?是。所谓无效婚姻,是指不具备婚姻成立的法律要件,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所谓重婚是指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无论是通过登记而构成的法律上的重婚,还是通过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构成的事实婚姻,这种婚姻关系均属无效。法律依据《...

·双方同意离婚后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婚姻中,一对夫妻感情确破裂是可以进行解除婚姻关系的。现今社会,离婚的人数比以往明显增加了很多。在一对夫妻经过协商,双方都同意离婚,和平分手的时候,却往往因为小孩抚养权的问题而僵持不下。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

·新婚姻法婚前负债是如何规定的
    新婚姻法婚前负债是如何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前负债是如何规定的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债务方承担清偿责任,是...

·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般协议离婚的夫妻都会就财产问题处理的比较好,否则也就无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要是涉及到的共同财产比较多的话,此时最好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协议为好,那到底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

·对于盗墓未遂案怎么判刑?
    对于盗墓未遂案怎么判刑? 一、对于盗墓未遂案怎么判刑? 这要看案件的情况才能进行决定; 已经准备了工具,查看了地点,制造了条件,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盗窃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跑掉的四人同上,如果这四人在警察找到之前前去投案自首的话,一般会免于处罚。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