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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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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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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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的房子住了一天想退怎么办
  
  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
  
  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因此你的违约惩罚就只能有你和房东协商了,一般的行规是扣减一个月的租金;
  
  3、房东不想退钱是人之常情,但你可以和他沟通好一点,求求情,让他扣减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另外你的合同上没有说明禁止转租的话,你也可以找人转租以挽回你的损失,或者你把转租这介绍给房东,让他们签协议,房东收到钱之后,肯定会把你的租金退回给你的。
  
  二、扩展资料:租房子需要注意的事项:
  
  1、关于房子的费用问题,目前都是房主承担物业费和取暖费(北方),其他的水电煤气等日常生活的费用由你承担;
  
  2、房租的付款形式,目前大多采取押一付三,不过你也可以和房主商议其他的付款方式;
  
  3、看房时检查下房子的状态,特别是一些有问题的家具、家电,都应该及时写在合同中;
  
  4、签订和同时,对房屋的缘由物品一定要检查清楚,以免多写;
  
  5、关于钥匙等细节的问题,和房主沟通好;
  
  6、对于例如拆迁等不可抗力情况下对房子的处理;
  
  7、违约责任一定要写清楚。
  
  三、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年
  
  《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均为20年。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房屋在出租时,相关的当事人需要解除这类租房合同的,需要缴纳相关的违约金。如果房主不同意的话,相关的租房者可以起诉这类房屋所有者。如果能够与房主达成协议,支付相关的违约金,协商解决此类租房问题,我国的法律对此进行相关的保护。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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