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律师电话13951899110
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
您的位置:首页  »  
 

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产品环境污染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由于存在着缺陷或者质量问题导致环境受到污染,许多朋友不知道产品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因素以及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明明自己被侵权了却不知道自己怎么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一下这种责任构成的因素以及其承担方式。
  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
   一、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二、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
   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
  A、作为和不作为;
  B、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
   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
  A、《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
  B、《侵权责任法》规定为“造成损害”。
   3、须有因果关系:
  A、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
  B、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
   三、环境污染责任承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2、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
  A、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
  B、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环境污染责任方式:
  1、《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规定环境污染承担民事责任的主要方式:
  A、排除危害;
  B、赔偿损失。
  2、《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五、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是指环境法所规定的在因环境污染侵权致人损害时加害人可以承担民事责任的事由。
   1、不可抗力:
  A、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
  B、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了合理措施仍不免损害。
   2、被侵权人过错;
   3、其他免责条件。
   六、环境污染责任的诉讼时效:
  1、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
  2、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七、环境污染责任的具体类型:
  1、转基因农产品污染侵权行为;
  2、水污染侵权行为;
  3、大气污染侵权行为;
  4、固体废弃物污染侵权行为;
  5、海洋污染侵权行为;
  6、能量污染侵权行为;
  7、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侵权行为;
  8、环境噪音污染侵权行为;
  9、生态损害责任。
  以上就是我国在《侵权责任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中对于产品环境污染责任的构成因素和承担方式,当然在具体的细节运用上许多人也可能会不太清楚,而且在此类的诉讼中,经验的丰富程度对于案件的把控也有较大的影响,所以我们在此建议在遇到产品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诉讼过程时。

·劳务派遣合同有保障吗
    劳务派遣合同有保障吗 一、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保障 劳务派遣合同当然有保障,劳务派遣也是一种用工的方式,只是没有正式员工稳定,但是权利都是可以保障的。只要劳动者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是真实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得到保障。会有《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

·租赁合同房屋
    租赁合同房屋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1、甲方将该房屋位于 ,甲方已取得合法出租权,现同意将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该房屋租赁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十二个月 3、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房屋每月租金 元整...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
    新婚姻法二十四条债务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夫妻之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应用在我国新婚姻法当中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管是对于男方还是女方来说,不能仅仅想着要平分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同样的,对于夫妻之间的共有债务,双方都有偿还的义务。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新婚...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股权转让有什么法律风险 (一)公司负债风险 股权转让合同中,受让方最关心的应该是目标公司的负债问题。在实践中,股份出让方的债务以资产担保之债居多,同时还存在未决的诉讼和仲裁纠纷,以及知识产权侵权、产品质量侵权责任,以及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公司与高级管...

·在监狱服刑,能办理离婚吗?
    有的人因为犯事被关押在监狱服刑,而此时他的配偶可能就会想要与之离婚。那么当事人一方在监狱服刑,能办离婚吗?如果可以,此时又该如何与服刑人员离婚?相信不少人都想了解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一、在监狱服刑,能办理离婚吗?法律并未限制服刑人员协议离婚的权利,但因绝大部分服刑人员...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
    购买安置房应留意什么问题1、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2、一...

·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一、婚姻钱财诈骗罪怎么处罚? 1、犯本罪的,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1、并购决策阶段 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自身资产、经营状况和发展战略确定自身的定位,形成并购战略。即进行企业并购需求分析、并购目标的特征模式,以及并购方向的选择与安排。 2、并购目标选择 定性选择模型:...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 一般来说,公司法人都是由总经理或者董事长担任,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在符合一定条件后,其可以将股份进行转让,变更持股比例。目前,在很多中小公司中,法人进行股权转让的事情比较常见。那么,公司法人更改持股的资料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 ...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什么?
    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什么?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法规是婚姻法还有就是民法通则以及具体适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释等,而涉及到一些财务方面的纠纷的时候,完全是不需要担心的,法院所做出的判决肯定是非常公平公正的,即使是有什么不满意的话,你可以再次的进行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涉及的法条有:《中华...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