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律师电话13951899110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
您的位置:首页  »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
  
  
  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存在分歧,但一般采用四要件说,即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 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抽象的话,任何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要件(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有相当大的分歧:
  
  
  (1)二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分为行为要件和状态要件;
  
  
  (2)三要件说(老版本),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是主体、危害行为、客体;
  
  
  (3)四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
  
  
  (4)新理论:三要件说。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由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出题组长、日本东京都立大学法学博士、中国刑法理论家、刑法改革权威专家、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兼博士生导师,张明楷教授提出。)
  
  
  二、选择要件
  
  
  犯罪构成的选择要件,是指不是每一个犯罪构成而是部分犯罪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例如,一般的犯罪对犯罪主体只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就能成立,但刑法上有一些犯罪则要求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行为人还必须具备某种特殊的身份才能成立。如渎职犯罪的主体必须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又如,犯罪的时间、地点并不是犯罪构成的必要要件,但有一些特定的犯罪以一定的时间、地点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如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等犯罪,刑法规定必须是在禁渔区、禁渔期、禁猎区、禁猎期这些特定的时间地点实施才能构成。
  
  
  三、犯罪构成败特征
  
  
  (一)、犯罪构成是主体、客体以及主客观要件的有机整体
  
  
  (二)、犯罪构成是违法性与有责性的的法律标志
  
  
  (三)、犯罪构成是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刑法学》(第三版)第二编第五章第二节)
  
  
  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构成,是指刑法所规定的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客观要件的总和。(虽然刑法理论界对这一概念和由这一概念建立起来的犯罪构成体系有诸多质疑,但人们还是接受了这一概念。)这一概念表明犯罪构成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犯罪构成是犯罪的一系列要件的总和。任何一个具体犯罪构成要件,都包含着许多要件,有刑法总则规定的普遍适用的一些要件,也有分则具体条文对具体犯罪规定的一些要件。犯罪构成不是指其中个别的要件,也不是这些要件的简单相加,而是这些要件密不可分的有机统一的整体。例如中国刑法第263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是抢劫罪。根据这一条的规定,结合刑法总则的一些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就是下列要件的有机结合:
  
  
  (1)抢劫罪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实施抢劫的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
  
  
  (3)实施犯罪的方法必须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劫取财物
  
  
  (4)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犯罪,并且具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意。只有这些主客观要件的统一,才能构成抢劫罪
  
  
  第二,犯罪构成要件,是指决定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事实特征。这些事实特征是立法者对具体犯罪现象抽象概括后作为认定犯罪的一般标准。任何一个具体犯罪,都可以有大量的事实特征来表现,正是这些事实特征,决定了此犯罪区别于其他一切犯罪。张三的抢劫之所以不同于李四的抢劫,就因为二者的抢劫有许多不同的事实特征存在。但不管张三的抢劫还是李四的抢劫抑或其他人的抢劫,都有一些共性,这些共性既反映了抢劫行为的特点,又反映了抢劫独特的社会危害性,立法者正是从具体抢劫犯罪的大量事实特征中选择一些关键性的事实特征作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也就是说,并不是一切事实特征都能成为犯罪构成要件。决定某一特征是否为犯罪构成要件的标准,是看其对决定行为的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的意义。前文提及的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对于表明抢劫罪的性质和社会危害性有决定意义。抢劫罪除那四个要件外,具体抢劫罪的事实特征还有许多,如抢劫犯是男是女,抢劫财物的对象是现款还是物品,抢劫行为实施的地点是在闹市区还是在偏僻的乡村,实施暴力时是赤手空拳还是使用了凶器,这些实施特征对侦查破案、获取诉讼证据或确定刑事责任的轻重进而影响量刑轻重都有一定的作用,但他们对于构成抢劫罪,都不起决定作用,因而不能成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
  
  
  第三,构成犯罪所必需的诸要件,是由刑法加以规定的。也就是说,哪些实施特征可以作为犯罪构成要件,是由立法者选择,通过刑法加以规定的。反过来,只有通过刑法的明确规定,犯罪的事实特征才能成为犯罪的构成要件。这反映了罪刑法定的要求,说明刑事违法性也是犯罪构成的基本属性之一。所以,行为是否具备犯罪构成要件与行为是否违反刑法是一致的。这也说明,犯罪构成要件本身不是理论的解释,而是法定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构成的要件一般我国是专门有法律规定的,而且执法人员在侦查案件的时候也会根据这几方面进行处理,只有犯罪的要件构成才能对案件进行审判,所以,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处理手法,一定要合法的处理。
  
  
  
  
  
  
  

·债务的全部转移的法律定义
    债务的全部转移,又称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移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免责的债务承担主要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债务全部移转给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的地位而成...

·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和行使权力条件
    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和行使权力条件 对于您想了解的合同的撤销权其实就是说的可以有权撤销合同的权利,至于撤销使用权人如果因为合同中内容欠缺了具有生效的要件,而享有以自己单方面的意思撤销就是撤销已成立的合同权利。那么我们对于这个行使撤销权人是不是合同签订人,行使权...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有几种(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我想这条可能大家都知道);(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条要注意:比如夫妻一方在路上遇到事故等一些意外,受了伤,对方赔偿的医疗费是属于受伤者的,但一般在医疗费外还会有一些费用产生,比如误工费等,这个...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是工程团队需要注重的一个项目,因为一旦出了工程质量事故工程团队是第一责任人。所以在承包工程之后,工程团队都会将一笔工程质量保障金交给发包人,在按照规定完成项目后即可退还保修金。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退还流程是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

·兼职会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兼职会计劳动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甲 方:_________(聘方) 乙 方:_________(受聘方)(本职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甲乙双方已相互介绍了涉及本合同主要内容的有关情况,在自愿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
    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吗?父母的房子不继承还需要承担父母债务的偿还责任,只有是放弃了所有遗产的继承权,才可以不偿还债务。《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

·职工被辞退补偿有几种情况?
    职工被辞退补偿有几种情况?职工被辞退补偿就三种,具体情况如下:1.合法的辞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在我国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多少? 合同法里没有具体规定质保金的多少,但是建设部有一个格式合同,规定的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3%,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6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新的降费措施,其中决定把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经初步测算,工程质量保证...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一、儿童车祸伤残10级的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

·在先专利权益的保护
    所谓在先专利权益的保护,是指对在先取得的专利权的合法权益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益相冲突。

 ...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