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是否为亲告罪?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是否为亲告罪?
您的位置:首页  »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是否为亲告罪?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是否为亲告罪?
  
  
  根据法律的规定盗窃罪不是亲告罪,亲告罪主要有:
  
  
  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3、虐待罪(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的除外);
  
  
  4、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5、侵占罪。
  
  
  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即立法者将诉权赋予被害人,但该行为总是成立犯罪,故不能以被害人事后承诺有效解释亲告罪(事后承诺一律无效)。
  
  
  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也可以告诉。
  
  
  二、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
  
  
  2、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的。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其他发票数量在25份以上的。
  
  
  4、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7、盗窃金融机构的。
  
  
  8、盗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10、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11、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
  
  
  很多的盗窃案件检察院也是有可能会提起公诉的,故此,盗窃案件并不属于亲告罪,即使被盗窃财物的主体,已经原谅了犯罪主体,此时也并不能使得侵权恩不会受到处罚,最多只会减轻该盗窃者可能会受到的刑事处罚。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范本?
    辩护词是一种刑事法律文书,是律师针对某个案件作出的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但是否会被法院采纳还需要看具体情况。今天,我们带来敲诈勒索罪辩护词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看看辩护词都是怎样写的。 一、范文 敲诈勒索罪辩护词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

·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什么地方起诉
    对复议决定不服向什么地方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以,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你有权提起相应的行政诉...

·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就一方的婚前财产来看,实践操作过程中,我们通常都是认定为个人财产,然后进行处理的。但从法律上面分析,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 一、婚前财产是否等于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9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的价值进行鉴定的过程,采用高新科技对某一工程进行评估,这需要花费多少资金呢?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解答关于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费用的收取标准以及其其它的相关内容。 一、基本内涵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是指依法取得有关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和...

·结婚不领证,办酒席算结婚吗
    结婚不领证,办酒席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
    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怎么办外国企业商标在国内被抢注,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对于品牌在中国没有注册或注册的商品/服务种类有欠缺的情况,首先要做的就是需要补充注册。在核心类别已被别人抢注的情况下,选择相关未被抢注的类别进行注册也非常重要。更有国外知名品牌,即使在...

·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如何计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 交强险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保险种类。交强险保险责任是什么?首先应当了解交强险在日常生活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从而明白交强险责任划分的制度原理和法律依据,从整体上更好的把我交强险责任的划分标准和制度规定的目的所在。我们希望以下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交强险是...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