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吗?小额贷款不还会判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小额贷款欠款不还会有什么后果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小额贷款。若申请人是以信用贷款的方式取得小额贷款,那么贷款机构无法经过变卖抵押物的方式,降低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不过,贷款机构会不停的催缴,这会给贷款人的生活工作造成不小的影响。2、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方式取得小额贷款。若申请人是以抵押贷款的方式取得小额贷款,那么贷款机构在无法按时收到贷款人的还款时,变卖抵押物,以此来降低自己受到的经济损失。需要了解的是,不论贷款人属于以上哪一种情况,只要无法按时还款,都会对自己的信用造成损害。最好的方法还是经过向亲友借钱的方式,偿还当月的款项。可能在贷款人看来,小额贷款贷款金额小,如果自己一时忘记了还款日,没有及时还款也没有太大的影响,那么就大错特错了。因为,银行与贷款人签订了借贷协议,规定了还款金额与时间,如果没有按约履行,那么就属于违约。如果银行通过电话催缴的方式后,贷款人补上还款,只是对贷款人的信用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经济方面,贷款人需要支付一笔没有按时还款的违约金。但如果银行在电话催缴无果的情况下,可能通过法律途径,拍卖贷款人的抵押物。如果贷款人选择的是无抵押贷款,那么可能将贷款人告上法庭。申请贷款,就要按时还款,如果因为个人资金周转不过来,可以申请展期。如果拖欠不还,后果会比较严重,建议还是和贷款机构沟通好,避免产生不好的后果。小额借款是一种可以缓解自己经济压力的方式,在借款之后需要在与借款方约定的期限之内,就偿还本金以及利息,否则借款者的信用会受损。对于小额借款的情形,由于借款的数额比较小,故此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是借款诈骗,故此小额借款不会被量刑。
  
  
  

·没签劳动合同员工怎么辞职?
    公司录用员工后,为避免承担员工的法律责任,不签订劳动合同,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而员工找到条件更好的公司后辞职,但是因为双方没签劳动合同,担心没有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所以有些人便不知道怎么辞职。   首先,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即使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

·一、出租人卖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一、出租人卖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

·持票人票据权利的特征
    

  (一)持票人票据权利是完全的金钱性双重请求权

  完全的金钱性是指票据权利只能是金钱权利。它不同于普通债权,是一种特殊的债权。

  其特殊性表现在:(1)普通债权的标的既可以是财物、也可以是行为,还可以是智力成果,而且还可发生标的转换现象...

·无证房和证件不齐全的房屋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一、无证房和证件不齐全的房屋遇到拆迁怎么补偿?  无证房和证件不齐全的房屋在拆迁时的补偿需要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定,如果房屋是属于合法建筑的在拆迁时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但如果是违法建筑那么是不能获得拆迁补偿的。  证件不齐全可以补办吗?  1、如果房子在获得权证。  3、对...

·深圳抚养费标准最新规定
    深圳抚养费标准最新规定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布《陕西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平均标准》并要求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统一年产值平均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一、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征地补偿标准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县征地补偿标准平均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如果是轻微事故,并且符合条件的话,那允许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由公安交警作出处理。而对事故的处理有一定的程序,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

·疫情期间自行在家隔离的员工是否可以被要求抵扣年假
    应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人社部就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发布了通知,通知全文如下: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
    当婚姻的道路走到了尽头,与其继续徘徊不前,不如从此分道扬镳,重新寻找幸福。如果在婚姻关系过程中已经有了小孩,那么离婚对于小孩来说免不了会有所伤害,因为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他很容易会缺失原本父母其中一方的爱。离婚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当事人双...

·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民事案件都会有一个诉讼时效的规定,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要求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就会在实体上败诉。那么专利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需要说明的是不同的诉讼,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可能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