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律师电话13951899110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您的位置:首页  »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因旷工被辞退的可以办失业吗
  
  旷工如果没认定为劳动合同法的第39条的情形,并且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其他条件,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拿到经济补偿。旷工解除劳动合同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一)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下列五种情况:
  
  1、劳动合同终止,由企业提出不再续订的;
  
  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不少人认为,用人单位因为旷工的原因而开除了劳动者,肯定属于非因本人原因中断就业,就一定可以领取到失业保险金。但其实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这仅仅只是条件之一,除此之外还需要满足其他的条件规定,那么最终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如何认定?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死者在上班时间之内,在公司食堂进食早餐的过程中突发疾病,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实有医院的死亡证明、原告的书面说明、被告对原告员工所做的调查笔...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离婚了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即使是父母双方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法院也应查实双方是否符合...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终止双方的债权债务的原因 债权债务关系的终止: 1、债的履行,即清偿,债务人向债权人为特定行为,从债务人方面说,为给付;从债权人方面说,为履行;从债的消灭上说,为清偿。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也就消灭。 2、债的解除。即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一方当事...

·夫妻间的财产分割协议
    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附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条件成就时即生效。财产分割协议是协议离婚的一部分,与离婚诉讼是两种完全独立的离婚制度,财产分割协议只能作为协议离婚的一个环节而不可独立于协议离婚之外,不能用于诉讼离婚中。<{{tjlytel}}> 1、离婚财产...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费?
    住房土地使用年限40年如何续费? 一、住房土地使用年限计算 土地使用权相关书籍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1、住宅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 2、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

·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很多离婚案件都是因为双方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的,其中房产分割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毕竟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最主要的财产之一。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应该按照有关办法分割房产。那么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长宁区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工伤鉴定四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的工伤鉴定有着严格的鉴定标准。通常来说,我国的工伤鉴定标准分为1到10级,所以说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员工工伤鉴定的结果为四级的话,表示该员工所遇到的工伤状况是比较严重的,对员工本身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四级赔偿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四级赔偿...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 1、内容 第一章 劳动仲裁争议
    劳动仲裁争议调解法的内容 1、内容 第一章 劳动仲裁争议调节法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一、离婚起诉不起诉财产分割法院是否会立案?
    一、离婚起诉不起诉财产分割法院是否会立案? 符合立案条件的话法院就会立案,财产分割只是离婚双方要做的财务安排,但不影响离婚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 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

·被公司辞退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