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无偿提供车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律师电话13951899110
无偿提供车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您的位置:首页  »  
 

无偿提供车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www.nj48.com 南京合同律师

    
  一、无偿提供车辆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货车无偿租用合同范本如下: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方有德龙货车一辆,愿意租给乙方使用,为约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货车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车辆状况
  
  
  甲方有德龙货车一辆,动力380马力,车高2。2米,宽2。8米,车身长15米。牵引车车牌豫,挂车车牌豫。车辆经营使用中,状况良好。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的交纳
  
  
  车辆租用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年租金三十七万元人民币。车辆租用费按月交纳,首付租金贰万元,以后的1至12个月的租赁期内,在每21号前,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当月租金叁万元人民币,共计三十万元。
  
  
  (三)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下述如何一种情况发生时,出租方有权随时随地收回所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承租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承租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
  
  
  (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合法权益的活动。
  
  
  (4)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在车辆租赁期限结束后拖欠还车。
  
  
  在以上情况下给出租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承租方应作相应赔偿。
  
  
  2、不承担租赁车辆于租赁期间引发的第三者责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方应有的权利。
  
  
  4、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齐全的车辆。
  
  
  5、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及客户信誉实施监控。
  
  
  6、国家强制执行不让流动车辆租赁除外。
  
  
  (四)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于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时段拥有所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对租赁车辆承租前已有的损伤不承担赔偿、维修义务。
  
  
  3、在租赁合同书签署之日以现金方式全额缴纳贰万元的首付款。
  
  
  4、自行承担租赁期内所租车辆的燃油、司机、过路桥、修车保养(两万公里必须保养一次,后桥及后轮五十天内保养)等一切费用。
  
  
  5、租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
  
  
  6、承租方必须承担由于承租方行为带来的其他经济损失。
  
  
  7、协助出租方在租赁期内办理车辆保险事故的定损、理赔。
  
  
  (五)保险条款
  
  
  1、出租方已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及时通知出租方,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对有关事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期间不影响本合约的执行。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4、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车辆损害的,承租方应对车辆进行修复或更新。
  
  
  (六)违约责任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赁金额总20%的违约金。承租方应按双方签定的还车时间及时交还租赁车辆,每逾期交还一日,除继续计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违约金。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赁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合同自租赁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签字盖章): 承租方(签字盖章):
  
  
  日 期: 日 期:
  
  
  综上所述,对于车辆的使用,如果双方约定了无偿使用的情况,那么最好还是签订一份合同来约定各自的权利于义务等,在合同中需要对无偿提供车辆使用的情况进行说明,还有在出借过程中双方的违约和法律责任等等。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
    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国家对于土地的管理有相关的规章制度,土地使用者应该按照相关的规定要求办理土地使用证,方可拥有对相应土地的使用权。当涉及到土地买卖等情况时,就要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那么,不是一个村土地使用证能过户吗?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个问题。若土地使用证所在的村...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

·售假报案材料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报案材料是公安机关进行审查是否立案的依据,报案材料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写,但是根据报案材料,不一定会立案,不同的案件有不同的书写格式,对于售假这种情况来说,报案材料该怎样写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了售假报案材料范文的相关资料。 一、如何写好书面报案材料呢? (一)开头,即...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现在的大多数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更有甚者,少部分人拥有数套房子。但是很多人只知道自己拥有的房子可以用来出租赚钱,却不知道这种经营性房屋需要交纳房产税。那房产税该如何缴纳呢?以上海为例,上海房产税如何缴纳就成为了上海居民需要解决的一道难题。下面就来听听我们...

·起诉离婚诉讼费谁付 提起离婚诉讼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在起诉离婚的时候,需要提起诉讼的一方事先垫付一定的诉讼费才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最后就要由原告承担诉讼费。那到底起诉离婚诉讼费谁付呢?我国法律中对此也有相应的规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诉讼费谁付 离婚案件的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
    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法条竞合吗因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量,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界限清晰,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为起到了媒介的作用,致使原本无交叉或重合关系的条款间出现的个案的关联性,也就是说,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如果给公司开车出了事故谁承担?
    有人问我们要是我给单位开车,但是发生交通事故,这个责任由谁主要承担呢?在交通事故处理中,一般是先认定责任,然后谈赔偿,但是若存在雇佣关系,赔偿是可以要求公司或单位承担一部分,但是具体有什么法律支持吗?今天本站我们就给公司开车出了事故谁承担的问题来谈谈。一、如果给公司开车出了事故谁...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
    怎么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生活中常见的不动产其实就是房屋、土地等等。围绕不动产合同而产生的纠纷也是比较多的,由于不动产涉及的财产比较大,因此很多时候处理这方面的纠纷都是通过诉讼方式。此时就要确定不动产合同纠纷管辖地,到底该如何确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关于不动产有关的纠...

·医疗侵权责任法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医疗侵权责任法赔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医疗侵权是指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侵犯了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侵权行为发生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关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相关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医疗侵权责任法赔偿相关知识。 《侵权责任法...

·工程预付款纠纷的处理
      一、工程预付款的支付   建设单位在依据合同条款支付工程预付款后,施工企业迟迟不予进场施工,占用建设单位资金,或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对建设单位进行要挟,不能满足则拒绝进场施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版)》中关于工程预付款的约定中只规定了工程...

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 南京合同律师南京合同律师
扫一扫加微信
专项服务
  • 南京合同律师网
    Copyright © 1995-2015
    电话:025-84110110,1395189911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